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1127.“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这从“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是指对他们的最后审判。这些话是指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因为经上说“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这句话表示当他们到达最后状态时,也就是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源于他们的魔鬼之爱的邪恶和虚假时,他们就会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他们也的确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了,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这本小著。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是神,也是人的生命本身,这一点可通过被造的人来说明,他在其终端、居间层和至内层都是人。因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肉体的,因而是愚钝的,或说具有迟钝感知的人,在弃绝了物质身体后,在灵界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感官或属世的,也就是说,对天堂知之甚少,尽管对世界知道得很多的人,死后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理性的,并凭属世之光正确思考的人,当死后成为灵时,就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灵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显现为一个完美的人。一个生命的第三层级被打开,因而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天人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显现为一个完全完美的人。
在他里面的生命本身就是这个人,无论它是感官的、属世的,还是理性的、属灵的、属天的,因为生命的层级就是这样被称呼的;但这些层级存在于其中的人只是接受者。它在最小类型中是怎样,在最大类型中也怎样。整个天使天堂在其整个范围内都是一个人。独自的每层天使,即第一层天堂,第二层天堂和第三层天堂,都是一个人。天堂里的每个社群,无论大小,都是一个人;事实上,世上的教会总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教会的一切会众本身也是人。说的是教会,但这教会是指有教会整体上在其中的所有人。地上的教会就如此显现给天堂天使。它如此显现,是因为来自主的生命就是人。来自主的生命是爱和智慧;因此,对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接受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这首先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是神,也是人的生命中被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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