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诠释启示录 #1126

1126.“她也必在

112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表示这些事物因来自一种魔鬼的爱,故必灭亡。这从“火”和“被烧尽”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魔鬼之爱(对此,可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但在此是指魔鬼之爱,因为这是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它被称为魔鬼的爱,是因为它来自最深的地狱,就是渴望统治天堂的一切,并从心里相信自己是神,除了他们之外没有神的魔鬼所在的地方。“被烧尽”是指因这爱而灭亡。被火烧尽是对因对统治圣物的爱而亵渎圣物的惩罚(可参看AE 108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祂是非受造的。祂是非受造的,因为生命能创造,但不能被创造,因为被创造就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如果生命从另一个人那里存在,那么这另一个人就是生命,这生命将是生命本身。如果这首先或最初者不是生命本身,那么它要么来自另一个人,要么来自它自己;你不能说生命来自它自己,因为“来自它自己”意味着一种起源,这起源将来自虚无,任何东西都不可能源于虚无。这首先或最初者,拥有存在本身,万物都是从它那里被创造的,它就是神,被称为耶和华,因为祂是存在本身。理性能看到,并且若通过受造物被光照,尤其能看到,情况就是这样。由于不可能有存在,除非它存在,所以神里面的存在和实存为一;因为当有存在时,就有实存,当有实存时,就有存在。因此,这就是生命本身,这生命本身是神,也是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