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1036.启17:3–5.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有七头十角。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1037节);“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对圣言圣物的统治(1038节);“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1039节);“有七头”表示也被亵渎了(1040节);“十角”表示来自真理的圣言的能力(1041节)。
“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天上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魔鬼的邪恶和虚假(1042节);“镶嵌着金子、宝石”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在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来自属灵的良善和真理,而它在内在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1043节);“和珍珠”表示外在上的表象,就好像它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1044节);“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1045节)。
“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表示从心里对统治世界和天堂的爱,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则沦为这爱的手段(1046节);“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10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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