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1032.“对我说,来;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他们的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了。这从“审判”和“大淫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是指涉及他们的宗教说服,最终涉及它的诅咒或定罪的一切。“大淫妇”是指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可参看AE 141b, 161, 717d, 881节)。这就是“大淫妇”的含义,因为她是指巴比伦,这从本章第五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在淫妇的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如前面多次所说明的(AE 1029节)。
巴比伦之所以被称为“大淫妇”、“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是因为对统治世上的一切,并进一步统治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最终统治主自己的爱,不能不完全将神性真理变为虚假,将神性良善变为邪恶,从而将教会变成一种宗教说服,其中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玷污和亵渎。人因这爱而完全背离了主,只转向自我或他自己。因此,他不能再被主引导,只能被他的自我引导;被自我引导就是被地狱引导。因为人要么从天堂被引导,要么从地狱被引导;他不能同时被这两者引导。当他被主引导时,就是从天堂被引导;当他被自我引导时,就是从地狱被引导。因为人如此被造,以至于能从他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被主提升时,他就被提升到他的自我之上,并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当他承认主,承认祂统治天地的神性权柄或能力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他通过内心的这种承认和信仰而与主结合;当结合发生时,属于他的心智,也就是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就被主保持在祂的视野之下,这是通过把他从他的自我中提升出来实现的;当人在这种提升的状态下思考时,他就从主那里思考真理,并从祂那里实行良善。
当人寻求对世界、天堂和主的统治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这时,他将属于其思维和意愿的心智内层浸沉于他的自我;当人沉浸于他的自我时,他就从地狱思考和意愿,从而思考和意愿虚假和邪恶。原因在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为这自我就是他的遗传之恶本身。这就是巴比伦人;因此,他们玷污并亵渎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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