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719.“对我说,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关于这个宗教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的揭示。“说”和“指示”表示揭示。“审判”表示天主教末后的状态。“大淫妇”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的亵渎,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众水”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坐在众水上”表示处于并生活在其中。行淫、淫妇、淫乱、淫行和通奸都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参看134,620,632节);“水”表示圣言的真理(50,563,614,685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因为经上说“淫妇”坐在它们上面。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个宗教对圣言真理的亵渎与玷污的启示。
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或巴比伦):
耶和华指着巴别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贪婪之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13)
之所以说他们已经玷污和亵渎了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他们利用圣言真理攫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将主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利用圣言真理攫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就是玷污它们;利用它们将主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就是亵渎它们。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然而,留心读一下它们,就会发现他们利用取自圣言的所有这些事物来攫取对世人灵魂的掌控权,为自己谋取神性的能力、权柄和威严。正因如此,“巴比伦”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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