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466.“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表祂的属世神性和属灵神性。
祂所披着的“云彩”表示属世神性;所以“云彩”表示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属世意义上的圣言也来自祂,因而是祂的,就是祂自己(24节)。“虹”表示属灵神性,由于属灵的在属世的之前,所以虹在头上显现。要知道,主以其属世神性而与世人同在,以其属灵神性而与其属灵国度的天使同在,以其属天神性而与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然而,祂不是被分割了,而是照着各人的品性而向各人显现。在以西结书,主的属灵神性也以“虹”来表示:
在基路伯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在宝座形像上有仿佛人的形状;从祂腰间之火仿佛有下雨的日子云中虹的形状,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以西结书1:26-28)
“宝座”表示天堂;其上的“人”就是主;“腰间之火”表示属天之爱;“虹”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属灵的神性真理也属于其神性智慧。在摩西五经中,经上记着说:
我把我的彩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在云彩中看见它的时候,就要记念这永约。(创世记9:12-17)此处“彩虹”无非表示重生之人里面属世层中的属灵神性真理;因为人在重生时,就从属世变得属灵;由于那时主与他会有一个结合,故经上说“云彩中的彩虹可作立约的记号”。“约”表示结合。显而易见,主与人不可能通过世上的彩虹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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