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352.“迦得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属于源自这爱之智慧的生活的功用,也是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在至高意义上,“迦得”表示全能;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功用;在属世意义上,表示作为;在此表示生活的功用,因为他随流便和犹大之后而来,属天之爱通过智慧产生功用。有三样事物紧密相连,不可分离:爱、智慧和生活的功用;若取走一样,另两样必然崩溃,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41,297,316节)。“迦得”表示生活的功用,也就是所谓的“果实”。这一点可从他因“万幸”或一堆而得名(创世记30:10,11);他父亲以色列的祝福(创世记49:19),以及摩西对他的祝福(申命33:20,21),他所承受的产业(民数记32:1-42,34:14;申命记3:16,17;约书亚13:24-28)明显看出来。这一点还可从反面意义上“迦得”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65:11;耶利米书49:1-3)。必须知道的是,以色列的众支派在此被分成四支,正如在乌陵和土明,以及安营时那样,并且每一支都包含三个支派,这是因为三可合而为一,如爱、智慧和功用,又如仁、信和作为。如前所述,倘若有一个缺失,另外两个就什么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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