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287.“他们的数目有万万千千”表处于真理和处于良善的所有人。在属世之义上,“数目”表示与度量或重量有关的;但在属灵之义上,“数目”则表示与品质有关的。在此,天使的品质被描述为“万万千千”,因为“万”被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之所以“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是因为万是相对较大的数,而千是相对较小的数;真理多种多样,良善则相对简单;还因为在圣言,鉴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存在于每个细节中,凡论述真理之处,也必论述良善,否则经上只说有“万万”就足以了。由于这两个数字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它们也在其它地方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神的车辇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其中,西乃山在圣所中。(诗篇68:17)
我观看,当亘古常在者坐上去时,事奉祂的有千千,侍立在祂面前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摩西论约瑟说:
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骶触万民,直到地极;它们是以法莲的万万,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你必不怕黑夜流行的瘟疫,或或是午间灭人的死亡,虽有千人仆倒在你旁边,万人仆倒在你右边。(诗篇91:5-7)
我们街上的羊群成千上万。(诗篇144:13)
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弥迦书6:7)
当约柜停住时,摩西说:
耶和华啊,求你归来,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民数记10:36)
在上述经文中,“万”论及真理,“千”论及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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