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7

397.㈠意愿和理解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揭秘启示录 #284

284.“我们要在地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他们将进入主的国度,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照主的话说,“在地上掌权”无非是指进入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合而为一:
使凡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那里。(约翰福音17:20-24)
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组成一个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显然,“掌权”并不表示别的。经上之所以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20节)。因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民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凭神性良善藉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通过主而在他们里面。谁若以为通过主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自己的,就会被逐出天国,即被逐出天堂。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的“掌权”意思也一样: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要光照他们,他们要掌权,世世无穷。(启示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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