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278.“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表那些出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敬拜主之人所具有的属信的思维,这种思维源自属仁的情感。“祈祷”表示祈祷者所具有的属于信的事物,同时属于仁的事物,因为没有它们,祈祷不是祈祷,只是空洞的声音。“圣徒”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之人(173节)。“香”之所以被称为“众圣徒的祈祷”,是因为香气与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相对应。正因如此,圣言常说“馨香之气”、“献给耶和华的馨香之气”(如出埃及记29:18, 25, 41;利未记1:9, 13, 17; 2:2, 9, 12; 3:5; 4:31; 6:15, 21; 8:28; 23:13, 18; 26:31;?民数记15:3, 7; 28:6, 8, 13; 29:2, 6, 8, 13, 36;?以西结书20:41;何西阿书14:7)。在以下启示录经文中,被称为“香”的“祈祷”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3-5)
诗篇:
愿你俯耳垂听我的声音,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1-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