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58.如果按照现存的信仰,神的全能是绝对的,既可以作恶,也可以行善,那么对神来说,将整个地狱提升到天堂,将魔鬼和撒但都转化为天使,在一瞬间将地上的每个罪人都从罪中洁净,使他更新、成圣和重生,把他从可怒之子(以弗所书2:3-8)变成恩典之子,也就是说,使他称义,将是可能的,甚至是容易的,只需将祂儿子的公义归于并归算给他。然而,神的全能使祂不能这样做,因为这违反祂在宇宙中的秩序律法,同时违反每个人都应遵守的秩序律法,这些律法要求,神与人之间的结合应是相互的。这一点在本书下面的章节(TCR 89, 99-100, 368-372节)会变得显而易见。从关于神的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和信仰中可以推知,神能将人们当中的一切山羊性质的人都变成绵羊性质的人,能随心所欲地把人们从祂左边移到祂右边(马太福音25:31-46),还能随心所欲地把龙的灵人变成米迦勒的天使(启示录12:7),把鹰的视力赋予一个具有鼹鼠般的理解力之人;总之,祂能将一个像猫头鹰一样的人变成一个像鸽子一样的人。神不能做这些事,因为它们违反祂秩序的律法;然而,祂不断意愿并努力实现它们。祂若能做这样的事,就不会允许亚当听从蛇的话去摘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并把它放在嘴里。祂若能这样做,就不会允许该隐杀害他的兄弟,也不会允许大卫去数点百姓,或所罗门为偶像建造圣殿,或犹大和以色列的诸王亵渎圣殿,如他们经常所做的那样。事实上,祂若能这样做,就会通过祂儿子所施行的救赎拯救全人类,无一例外,并根除整个地狱。古代的异教徒或外邦人将诸如此类的全能都归给他们的神和女神;他们的神话故事就这样出现了,如丢卡利翁和皮拉向身后投掷石块,石块就化为人;阿波罗将达芙妮化为一棵月桂树;狄安娜将猎人变成一头雄鹿;他们的另一位女神则将帕纳索斯山的少女变成喜鹊。如今关于神性全能也有一种类似的信仰,它是在整个宗教世界传播的许多迷信和随之而来的异端观点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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