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6.然而,为了使本章以下内容,以及接下来的各章(关于选择自由、改造和重生)清晰明白地呈现在理性之光中,有必要对一些概念预先加以说明,如意愿和理解力,良善和真理;总体的爱,具体的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外在人和内在人,纯属世和感官之人。
这些概念必须弄清楚,以便理性人在深入理解下面的内容时,不至于陷入迷雾,就象一个人在大雾笼罩的城市街道穿越奔跑,最终找不到回家的路一样。若不理解,神学有何用处?读圣言时,人的理解力若得不到启示,不就像手持一盏没有灯的灯笼,诸如那五个愚拙的童女手里所拿的无油灯一样没有任何用处吗?所以,我将逐一解释每个主题。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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