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6.然而,为了使本章的内容,以及接下来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等章节的内容可以清晰地呈现在理性之光中,有必要先说一说以下主题,即:意愿和理解力,良善和真理,总体上的爱,具体的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外在人和内在人,以及纯属世和感官人。这些主题必须阐明,否则,人的理性视觉在试图理解或感知接下来的内容时,就像一个人在浓雾中穿梭于城市的街道,直到找不到回家的路。因为与理解力分离,或没有理解的神学是什么呢?当阅读圣言时,如果理解力不被光照,那么这不就像手里拿着一盏没有点燃、不发光的灯,就是五个愚拙童女所拿的那种没有油的灯吗?因此,我将按顺序论述每个主题。
471.若能以高于身体感官事物的理性来思考,谁看不出,生命是不可创造的?因为生命只是爱和智慧的至内在活动,这些活动在神里面,就是神;这生命的确可以称为生命力本身,或基本的生命力。看到这一点的人也可以看到,这生命不能转移到任何人身上,除非与爱和智慧一起。谁会否认,或能否认,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智慧之真理唯独来自神,并且人从神那里接受这些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神那里活着,被称为从神生的,即重生?而另一方面,一个人不接受爱和智慧,或也可说,不接受仁爱和信仰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从神那里接受本身为生命的生命,而是从地狱那里接受另一种生命,这只是一种颠倒的生命,颠倒的生命被称为属灵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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