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5

395.本次讨论的下

395.本次讨论的下一部分(TCR 403-405节)将说明,这三种爱自创造,因而自出生时,就在每个人里面;当保持适当秩序时,它们会完善他,但当不受约束时,它们就会摧毁他。但这里只需提及,当天堂之爱构成头,世界之爱构成胸和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时,这三种爱就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如前面频繁所述(TCR 34, 42, 69, 147, 186, 296节),人类心智分为三个区域。人从最高区域关注神,从第二或中间区域关注世界,从第三或最低区域关注自己。由于这就是心智的性质,所以它能被提升,也能向上提升自己,因为它能关注神和天堂;它能被扩展,也能朝四面八方扩展自己,因为它能关注世界及其性质;它能被降低,也能降低自己,因为它能关注大地和地狱。在这些方面,身体的视觉模仿了心智的视觉;身体的视觉也能向上、向四周和向下看。

人类心智就像通过楼梯相连的三层房子;天堂天使住在最高层,世人住在中间层,恶灵住在最低层。当这三种爱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人就可以在这所房子里随心所欲地上上下下。当他登上最高层时,他就作为一位天使而与天使们在一起;当他从最高层下到中间层时,他就作为一个天使人而与世人在一起;当他从中间层再往下时,他就作为一个世界的人而与恶灵在一起,他教导、责备并制服这些恶灵。

当这三种爱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它们还会如此协调一致:最高层的爱,即天堂之爱,从内在存在于第二层的爱,即世界之爱里面,并通过这爱而存在于第三层或最低层的爱,即自我之爱里面;在里面的爱随意支配在外面的爱。因此,当天堂之爱从内在存在于世界之爱里面,并通过这爱而存在于自我之爱里面时,人从天堂的神那里以每一种爱来履行功用。这三种爱在它们的运作中就像意愿、理解力和行动;因为意愿流入理解力,并在那里为自己提供采取行动的方法。关于这几点,详情可见于下文(TCR 403-405节),那里将说明,这三种爱当具有正确的从属关系时,会使人完善,但当缺乏正确的从属关系,它们会扭曲或颠倒并摧毁他。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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