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5

395.我在接下来的

395.我在接下来的部分(403-405)将证明,每个人自受造、因而自出生时起,就被赋予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它们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就会使人日益败坏。现在仅说明:如果天堂之爱构成头,尘世之爱构成胸、腹,自我之爱构成脚和脚底,那么这三种爱就是井然有序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三层。人从最高层注目于神,从第二层或中间层注目于尘世,从第三层或最底层注目于自己。由于心智是如此构造的,所以它能因着注目于神和天堂而被提升或自我提升;也能因着注目于尘世及其自然界朝各个方向两边延伸或自我延伸;还能因着注目于地面和地狱而下沉或自行下沉。身体的视觉在这些方面则复制了心智的视觉,因为它也能仰视、环视和俯视。
人的心智就象通过楼梯相连的三层楼房。顶层住着天堂天使,中间层住着世人,底层住着恶灵。若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他就能随意上上下下。当上到顶层时,便与天使相伴,如同其中的一员;当由此下到中间层时,便与世人相伴,如同天使般的人;当他再往下时,便与恶灵相伴,如同世俗之人,他教导、责备并驯服他们。
当人的这三种爱安排得当时,它们还会如此自我协调:最高层的爱,即天堂之爱,居于第二层的爱,即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第三层或最底层的爱,即自我之爱的内部。居于内部的爱还能随意支配居于外部的爱。所以,如果天堂之爱居于尘世之爱的内部,并经由这爱而居于自我之爱的内部,那么这人就会通过天堂之神在各层履行服务。这三种爱的功能就象意愿、理解力和行动。意愿作用于理解力,并在此为自己寻求使它产生行动的手段。在接下来的部分会看到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那里将会证明,这三种爱若安排得当,会使人日益完善,否则,会使人败坏和颠倒。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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