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4

394.以这三种爱为

394.以这三种爱为起点来论述,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遍性,且是其它一切爱的基础,还因为仁爱与其中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天堂之爱是指爱主和爱邻。这二者皆以某种服务(或用)为目的,故可被称为对服务(或用)之爱。尘世之爱不仅指喜爱财富和财产,还指喜爱尘世为取悦身体感官而提供的一切事物。如,悦目的美丽,悦耳的和声,悦鼻的芬芳,悦舌的美味,悦肤的抚摸,更不用说漂亮的衣服,舒适的家,聚会,因而这些及其它事物所带来的一切乐趣。自我之爱,不仅指喜爱崇敬、荣耀、名声和显赫,还指喜爱赢得职位,从而统治他人。仁爱与这三种爱的每一种都有某种共通之处,原因在于,就本质而言,仁爱是对服务(或用)之爱。仁爱想对邻人行善,善与服务是一回事。这三种爱的每一种皆视服务为目的:对天堂之爱视属灵的服务为目的;尘世之爱视可被称为文明的属世服务为目的;自我之爱视身体的服务为目的,身体的服务还可被称为居家服务,它们关注自己和自己人。

诠释启示录 #496

496.启8:5.“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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