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永恒真理:如果一个人想要拥有属灵生命并得救,那么信仰和仁爱决不能分离。这是不证自明的,谁都能理解,即便他没有学识的天赋和宝藏,或说没有完善的昂贵教育。当听到有人说,凡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都会得救时,谁不从某种内在感知中看到这一点,从而给予他理解力的同意?当听到有人说,正确地相信,但没有良好地生活的人也会得救时,他岂不出于他的理解力而弃绝这话,就像弃绝掉进眼里的一粒灰尘一样吗?因为出于内在的感知,这样的想法立刻会出现:任何人,当没有良好地生活时,怎能正确地相信呢?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不就是一幅信仰的图画,而不是它活生生的形象吗?同样,如果任何人听到有人说,那些良好地生活,但不相信的人也会得救,那么理解力在反思这一点,或反复思考它时,就会看见、感知到并认为,这也是不一致的,因为正确地生活来自神,本质上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那么,正确地生活,却不相信,不就像窑匠手中的粘土,不能形成在属灵国度有用的器皿,只能形成属世国度的器皿吗?此外,谁看不出这两句话中的矛盾,即:相信,但没有良好地生活的人会得救,良好地生活,但不相信的人也会得救?由于如今与仁爱有关的良好地生活,既被理解,也不被理解,属世地良好地生活被理解,而属灵地良好地生活不被理解,所以这个主题因与仁爱有关而需要被论述。讨论将分为一系列单独的主题。
1173.启18:18.“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这从“喊着”、“烟”和“烧”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心智的悲伤(对此,参看AE 393, 424, 459节);“烟”是指从尘世和身体之爱的邪恶中流出的地狱虚假(对此,参看AE 539a,b, 889, 1131节);“烧”是指对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邪恶的诅咒和惩罚(对此,参看AE 1083, 1126节)。由此清楚可知,“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表示当他们看见因从他们的爱中流出的可怕虚假而受到的惩罚时,心智的悲伤。
(续)
(9)圣治的第九条律法是,主不是直接要么从祂自己那里,要么通过天使教导人真理,而是通过圣言,讲道,阅读,与他人的交谈和交流,因而通过他自己对这些事的思考来教导的。人就这样照着他出于功用而对真理的情感被光照。否则,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行动。这条律法作为结果从前面所解释的圣治律法可推知,即:人必须处于自由,必须做他出于理性所做的事,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必须貌似出于自己从他的意愿来行善;而且他绝不可以被神迹或异象强迫相信任何事,或做任何事。这些律法是不可更改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智慧的律法,同时也是神性之爱的律法;然而,如果教导人不用方法,不要么通过流注,要么通过话语来教导,那么它们就会受到干扰。
此外,主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也流入其意愿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流入其理解力的思维,而不是通过其理解力的思维流入情感。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人心智的内层,并通过这些内层流入心智的外层,就是扎根,并从根上产生;根在内层,产生在外层。再者,流入或通过流注进入意愿的情感,通过这情感流入理解力的思维,就是首先唤醒灵魂,通过灵魂形成其它一切事物;因为意愿的情感就像灵魂,理解力的思维通过这灵魂得以形成。此外,这就是从内在进入外在的流注,这种流注是可能的。对于流入人心智内层的东西,或流入其意愿情感的东西,或说对于进入其心智内层的流注,或进入意愿情感的流注,人一无所知;但关于这个主题,他很可能认为流注进入他心智的外层,或进入他理解力的思维,这将产生某种没有根的东西,或形成某种没有灵魂的东西。谁都能看出,这将违反神序;因此,这意味着摧毁,而不是建立。这一切使圣治的这条律法的真理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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