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对于想要拥有属灵的生命,从而得救的人来说,信与仁不可分离,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这一事实谁都能理解,哪怕没有多少学问。当听到有人说,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者皆能得救时,谁不能通过内在直觉明白、从而明智地接受这个观念?当听到有人说,只要信仰正确,没有良善的生活也能得救时,谁不会凭自己的理解力弃绝它如同弃绝落到眼里的沙子?因为他的内在直觉立刻会使他迸出这样想法:没有良善生活的人怎么可能有正确的信仰?这种情况下,有信仰不就是一幅信的图画,而非其活生生的形像吗?同样,若听到有人说,即便不信,只要过良善的生活,也能得救,他的理解力难道不会在脑子里反复思量,然后看到、觉察并思考,这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良善的生活来自神,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神?有良善的生活却无信仰,不就象陶匠手中的粘土,无法制成对属灵王国有用的任何器皿,只在属世王国能用吗?
此外,谁都不难看出以下两种说法都有矛盾之处:一种说法是,有信仰却没有良善生活者能得救;另一种说法是有良善的生活却无信仰者能得救。现在的人们既知道、又不知道何为良善的生活:在属世的层面知道它;在属灵的层面却不知道。由于这个问题涉及仁爱,故必须讨论它。我会将其分为若干个要点予以讨论。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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