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3.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永恒真理:如果一个人想要拥有属灵生命并得救,那么信仰和仁爱决不能分离。这是不证自明的,谁都能理解,即便他没有学识的天赋和宝藏,或说没有完善的昂贵教育。当听到有人说,凡良好地生活、正确地相信的人都会得救时,谁不从某种内在感知中看到这一点,从而给予他理解力的同意?当听到有人说,正确地相信,但没有良好地生活的人也会得救时,他岂不出于他的理解力而弃绝这话,就像弃绝掉进眼里的一粒灰尘一样吗?因为出于内在的感知,这样的想法立刻会出现:任何人,当没有良好地生活时,怎能正确地相信呢?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不就是一幅信仰的图画,而不是它活生生的形象吗?同样,如果任何人听到有人说,那些良好地生活,但不相信的人也会得救,那么理解力在反思这一点,或反复思考它时,就会看见、感知到并认为,这也是不一致的,因为正确地生活来自神,本质上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那么,正确地生活,却不相信,不就像窑匠手中的粘土,不能形成在属灵国度有用的器皿,只能形成属世国度的器皿吗?此外,谁看不出这两句话中的矛盾,即:相信,但没有良好地生活的人会得救,良好地生活,但不相信的人也会得救?由于如今与仁爱有关的良好地生活,既被理解,也不被理解,属世地良好地生活被理解,而属灵地良好地生活不被理解,所以这个主题因与仁爱有关而需要被论述。讨论将分为一系列单独的主题。
52.(2)除非知道秩序是什么,也除非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造时,就把秩序既引入宇宙,也引入宇宙的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否则就无法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大量的重大谬论悄悄潜入人们的心智,从而通过改革者的头脑溜进教会,因为他们不明白神创造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的秩序。这些谬论的数量和性质仅从下文(TCR 56-58节)对它们的列举中就明显看出来。但我们现在先通过对秩序的一般定义来解释何为秩序,对秩序的定义如下: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各个部分、实质,或元素、实体的排列、界定或边界,和活动或互动的品质;这种品质产生它的状态,状态的完美是由出于它自己的爱的智慧产生的,或状态的不完美是由出于欲望的疯狂推理导致的。这个定义提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一切实质都是形式,形式的品质就是它们的状态,而状态的完美或不完美取决于秩序,或说是秩序的结果。这些事必显得模糊,因为它们属于形而上学的范畴;但下文会通过举一些说明这个主题的具体例子来驱散这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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