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2

392.继信那一章后

392.继信那一章后,接下来的这一章是仁,因为信与仁就象真与善那样结合,这二者还象春天的光与热那样结合。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从灵界太阳放射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无论在什么地方看到真理,这真理都会根据其纯粹程度而光芒四射。属灵之热,也是由灵界太阳放射的,本质上是良善。这么说也是因为仁与信的关系跟善与真的一样;仁是一个人对其邻人所行一切良善的集合,信是一个人对神和神性事物所思一切真理的集合。
既然信之真是属灵之光,仁之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知,这二者的关系和自然界中光与热的一样。也就是说,当它们结合起来时,世间万物就会开花结果,同样,当仁与信结合起来时,人心智中的万物也会开花结果。唯一区别在于,在世上,开花是属世之热和光的结果,而在人的心智中,开花是属灵之热和光的结果。属灵的开花就是智慧聪明。这二者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与信、信与仁结合于其中的人类心智被比作一个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这在
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已充分说明。
另外,当知道,除非继信之后接着讨论仁,否则要理解何为信是不可能的。因为如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并非仁,唯独主赋予这二者生命(355-361节)。前一章还说明,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而且,仁与信共存于善行(373-378节)。

诠释启示录 #972

972.“今在、昔在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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