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继信那一章后,接下来的这一章是仁,因为信与仁就象真与善那样结合,这二者还象春天的光与热那样结合。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从灵界太阳放射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无论在什么地方看到真理,这真理都会根据其纯粹程度而光芒四射。属灵之热,也是由灵界太阳放射的,本质上是良善。这么说也是因为仁与信的关系跟善与真的一样;仁是一个人对其邻人所行一切良善的集合,信是一个人对神和神性事物所思一切真理的集合。
既然信之真是属灵之光,仁之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知,这二者的关系和自然界中光与热的一样。也就是说,当它们结合起来时,世间万物就会开花结果,同样,当仁与信结合起来时,人心智中的万物也会开花结果。唯一区别在于,在世上,开花是属世之热和光的结果,而在人的心智中,开花是属灵之热和光的结果。属灵的开花就是智慧聪明。这二者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与信、信与仁结合于其中的人类心智被比作一个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这在
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已充分说明。
另外,当知道,除非继信之后接着讨论仁,否则要理解何为信是不可能的。因为如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并非仁,唯独主赋予这二者生命(355-361节)。前一章还说明,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而且,仁与信共存于善行(373-378节)。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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