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2

392.继信那一章后

392.继信那一章后,接下来的这一章是仁,因为信与仁就象真与善那样结合,这二者还象春天的光与热那样结合。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从灵界太阳放射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无论在什么地方看到真理,这真理都会根据其纯粹程度而光芒四射。属灵之热,也是由灵界太阳放射的,本质上是良善。这么说也是因为仁与信的关系跟善与真的一样;仁是一个人对其邻人所行一切良善的集合,信是一个人对神和神性事物所思一切真理的集合。
既然信之真是属灵之光,仁之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知,这二者的关系和自然界中光与热的一样。也就是说,当它们结合起来时,世间万物就会开花结果,同样,当仁与信结合起来时,人心智中的万物也会开花结果。唯一区别在于,在世上,开花是属世之热和光的结果,而在人的心智中,开花是属灵之热和光的结果。属灵的开花就是智慧聪明。这二者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与信、信与仁结合于其中的人类心智被比作一个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这在
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已充分说明。
另外,当知道,除非继信之后接着讨论仁,否则要理解何为信是不可能的。因为如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并非仁,唯独主赋予这二者生命(355-361节)。前一章还说明,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而且,仁与信共存于善行(373-378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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