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继信那一章后,接下来的这一章是仁,因为信与仁就象真与善那样结合,这二者还象春天的光与热那样结合。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属灵之光,就是从灵界太阳放射的光,本质上是真理。因此,在灵界,无论在什么地方看到真理,这真理都会根据其纯粹程度而光芒四射。属灵之热,也是由灵界太阳放射的,本质上是良善。这么说也是因为仁与信的关系跟善与真的一样;仁是一个人对其邻人所行一切良善的集合,信是一个人对神和神性事物所思一切真理的集合。
既然信之真是属灵之光,仁之善是属灵之热,那么可知,这二者的关系和自然界中光与热的一样。也就是说,当它们结合起来时,世间万物就会开花结果,同样,当仁与信结合起来时,人心智中的万物也会开花结果。唯一区别在于,在世上,开花是属世之热和光的结果,而在人的心智中,开花是属灵之热和光的结果。属灵的开花就是智慧聪明。这二者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仁与信、信与仁结合于其中的人类心智被比作一个园子。这就是伊甸园的含义,这在
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已充分说明。
另外,当知道,除非继信之后接着讨论仁,否则要理解何为信是不可能的。因为如前一章所阐述和说明的,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并非仁,唯独主赋予这二者生命(355-361节)。前一章还说明,主、仁、信合为一体,正如生命、意愿、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362-367节)。而且,仁与信共存于善行(373-378节)。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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