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记事七:
我通过与灵界的许多平信徒和神职人员交谈已经得知,在当今的基督教界,真理有多么荒凉,神学有多么贫瘠。在神职人员中间有如此的属灵无知或贫困,以至于除了有一个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以及唯信得救外,他们几乎什么都不知道;关于主基督,他们只知道福音书中记录的关于祂的历史事件。但新旧约圣言所教导的其它一切,如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父的意思是他们当信子,凡信祂的,就有永生,以及其它许多教导,对他们来说,都是未知的,就像深藏在海底,甚至地中心的东西一样遥远。当这些真理从圣言中被提出来并被阅读时,他们就站着,好像听见了,却又没听见一样;这些话进入他们耳朵,并不比风的低语或鼓声更深,或说他们对这些话的印象,并不比风声或鼓声更深刻。主有时派天使们拜访在灵人界,因而在天堂之下的基督徒社群,他们极其悲伤地说,在与救赎有关的问题上,那里充斥着一种巨大的沉闷和随之而来的黑暗,几乎相当于会说话的鹦鹉。就连他们中间的学者都承认,他们对属灵和神性事物的理解,并不比雕像多,或说在这些事物上,他们并不比雕像更有理解力。
一位天使曾告诉我,他曾与两位神职人员交谈过,其中一位处于与仁爱分离的信仰,另一位处于没有分离的信仰。他与前者的对话如下:“朋友,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一名改革宗基督徒。”“你的教义和基于它的宗教是什么?”他回答说:“信仰。”天使问:“你的信仰是什么?”他回答说:“我的信仰是,父神差祂的儿子来担当全人类所受的诅咒或定罪,我们由此得救了。”然后天使问:“关于得救,你还知道什么?”他回答说:“得救通过唯信实现。”天使又问:“关于救赎,你知道什么?”他回答说:“救赎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基督的功德通过这信仰被归算。”“关于重生,你知道什么?”他回答说:“重生是通过这信仰实现的。”“告诉我,关于爱和仁,你都知道什么?”他回答说:“它们就是这信仰。”“你对十诫和圣言的其它内容有什么看法?”他回答说:“它们都包含在这信仰中。”然后天使说:“因此,你什么都不用做吗?”他回答说:“我要做什么呢?我不能凭自己行真正为良善的良善。”天使说:“你能凭自己拥有信仰吗?”他回答说:“这不是我研究的问题;我肯定有信仰。”最后,天使说:“关于得救的状态,你还知道什么?”他回答说:“既然得救通过唯信而来,那么还有什么要知道的呢?”然后天使说:“你的回答就像一个人用笛子只吹一个音符。我只听到信仰。如果这就是你所知道的一切,那么你什么都不知道。去看看你的同伴吧。”他去了,发现他们在一个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他问为什么会这样,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
天使和另一位拥有与仁爱结合的信仰之人的对话如下:“朋友,你是谁?”他回答说:“我是一名改革宗基督徒。”“你的教义和基于它的宗教是什么?”他回答说:“信仰和仁爱。”天使说:“这些是两样事物吗?”他回答说:“它们不可分离。”天使问:“什么是信仰?”他回答说:“相信圣言所教导的。”“什么是仁爱?”他回答说:“实行圣言所教导的。”天使问:“你是只相信圣言所教导的,还是也行出来?”他回答说:“我也行出来。”然后,天堂天使看着他说:“我的朋友,跟我来,与我们住在一起。”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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