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1

391.记事七:

391.记事七:
我在灵界与众多平信徒和神职人员有过交谈,由此意识到,在如今的基督教界,真理的荒凉和神学的贫乏到了何等地步!神职人员中竟有这样的属灵饥荒,以致他们除了父三位一体和存在、圣子、圣灵,以及唯信得救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于主基督,他们只知道福音书中有关祂的历史事件。至于其它的,如新旧约的圣言教导,父与祂为一;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拥有天地一切的权柄;父的意思是他们当信子,信祂的有永生等等,他们一概不知,这些教导遥远得如同深藏在海底,甚至在地核中心处的东西。当将这类事物从圣言中摘录并读出来时,他们站在那里仿佛听到了,然而什么也没听进去。这些话进到他们耳中的程度,和微风的耳语或鼓声没什么两样。主不时差遣天使造访精灵界、即天堂下面的基督徒社群。他们悲叹说,这些人在属乎救赎的事上如此愚钝,因而陷入黑暗中,以致他们几乎等于在听鹦鹉说话。就连他们的学者都说,在属灵和神性事务上,他们和雕像一样没有理解力。
一位天使曾告诉我他与两个牧师的谈话,其中一个牧师将信从仁分离,另一个则没有。他与前者的对话如下:
“朋友,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名新教徒。”
“你们的教义和宗教信仰是什么?”
“信。”
“你的信是什么?”
“我的信是:父神派出圣子独自担当了人类当受的诅咒,我们因此而得救。”
“关于得救你还知道什么?”
“仅凭信就能得救。”
“关于救赎,你知道什么?”
“救赎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基督的功德藉着这信而归给我们。”
“关于重生,你知道什么?”
“它是这信的结果。”
“说说你对爱与仁的认识吧。”
“它们和这信是一回事。”
“请告诉我你对于十诫,以及圣言中其它教导是怎么想的。”
“都包含在此信中。”
“这样你什么都不用做吗?”
“我能做什么呢?我凭自己行不出本为良善的任何善。”
“那你凭自己能有信吗?”
“我不会探究这些,我必定有信。”
“关于得救的状态,你确定知道些什么吗?”
“仅凭信就能得救,还能有什么?”
“你的回答就像有人用笛子只吹一个音符。除了信,我什么也没听到。如果你只知道信,不知道别的,那么你其实什么也不知道。走开,找你的同伴去吧。”于是,他离开了,在一个寸草不生的旷野找到了这些人。他询问为何是这种景况,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教会。
天使与拥有与仁结合之信的那位牧师的对话如下:
“朋友,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名新教徒。”
“你的教义和宗教信仰是什么?”
“信与仁。”
“这是两回事。”
“它们不可分离。”
“什么是信?”
“相信圣言的教导。”
“什么是仁?”
“行出圣言的教导。”
“你是单纯的相信圣言的教导,还是也行出来?”
“我也行出来。”
于是,这位天堂天使看着他说:“我的朋友,随我来,与我们同住。”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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