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0

390.记事六: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似乎听到一种湍急的水流声,就朝那个声音走去。当我走近时,这个噪音停止了,我听到像人群嗡嗡的声音。然后出现了一所满是洞的房子,周围有一堵墙。噪音就来自这所房子。我走近它,问那里的看门人:“谁在里面?”他说:“智者中最有智慧的人,他们正在就超自然的主题进行讨论。”他说这话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我问我是否可以进去。他说:“可以,但什么也别说;因为我有权让外邦人或陌生人进来,但他们必须和我一起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建筑,它中心有一个高台;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当时讨论的问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它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否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宣称,宗教的良善是指有助于救赎的良善。

讨论进行得非常激烈;但那些占上风的人说,人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只是道德良善,道德良善的确有助于世上的繁荣兴旺,但无助于救赎;只有信仰有助于救赎。他们通过以下推理来证实这个观点:“人凭自己自愿所行的良善怎能与白白赐予他的东西或良善相结合呢?救赎不是免费的礼物吗?来自人的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相结合呢?不是只有基督的功德才能确保救赎吗?人的运作或努力怎能与圣灵的运作相结合呢?圣灵不是做一切事,无需人的帮助吗?不是只有这三样东西,即白白的恩典、基督的功德和圣灵的运作,有助于在因信称义行为中的救赎吗?不是仍然只有它们有助于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的救赎吗?因此,来自人的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决不能被称为宗教的良善,宗教的良善有助于救赎,如前所述;但如果有人为了得救而行这种良善,那么这种良善更应该被称为宗教的邪恶,因为人的意愿在它里面,这种良善只能被视为那种邀功的良善。”

有两个外邦人或陌生人站在门厅看门人的旁边,听到这些话,他们彼此说:“这些人根本没有宗教。谁不明白,为了神,因而与神一起并从神那里向邻舍行善就是那被称为宗教的?”另一个人说:“他们的信仰愚弄了他们。”于是,他们问看门人:“这些人是谁?”他回答说:“他们是智慧的基督徒。”他们说:“胡说!你在撒谎。从他们的谈话来看,他们是演员。”然后我离开了。正是在主的神性指引下,我去了那所房子,当时他们正在讨论这些话题,以及一切都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诠释启示录 #1019

1019.启16:1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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