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473.启10:4.“七雷发声之后,我正要写出来,就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对我说,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表这些事虽已显明,但要等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之后,它们才被接受,因为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七雷所发之“声”就是刚才所提到的那些事(472节),这些事提及三次,因为它们正是新教会的本质。就属世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记在纸上,因而是给后人存留的信息;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写出来”表示为了接受而记在心上;因此,把它们“封上,不可写出来”表示它们不会被记在心上并接受,直到龙、兽和假先知所表示的那些人被逐出灵人界,因为它们在此之前被接受,就会有危险。原因在于,“龙”、“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他们坚持不懈地执着于自己的信仰,即:要靠近父神,而不是直接靠近主;主就其人身而言,并非天地之神;因此,如果上述“小书卷展开”所表示的、已经显明并正在显明的教义(472节)是被其他任何人,而不是被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也就是“约翰”所表示的那些人(5,17节)所接受,那么在龙被逐出之前,它不仅被他们弃绝,还会通过他们而被其他人弃绝;即便不被弃绝,也会遭到歪曲,甚至亵渎。
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启示录接下来的一系列内容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他们杀害主的两个见证人(启示录11:7);那龙站在即将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他与米迦勒争战后,就逼迫那妇人(启示录12:1-17);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中上来,另一个从地中上来,与龙合而为一(启示录13:1-18);又如,他将其追随者聚集到叫哈米吉多顿的地方去争战(启示录16:16);最后,他们聚集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去争战(启示录20:8,9);不过,龙、兽和假先知都被扔进硫磺和火的湖里(启示录20:10);这一切完成后,将要作羔羊之妻的新教会从天而降(启示录21-22章)。这就是这句话的含义:
七雷所说的事你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启示录10:4)
也是本章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正如神向祂的仆人众先知所宣告的。(启示录10:7)
还是下一章这句话的含义:
第七位天使吹号,天上就有大声音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们主的和主基督的。(启示录11:15)
同样是接下来各章中许多话的含义。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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