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444.道德的生活若同时也是属灵的,就是仁爱的生活,因为实践道德的生活和实践仁爱的生活其实是一回事。因为仁爱就是向邻舍意愿良善,因而是向他行善;这也是道德的生活。属灵的律法就是主的这一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这条律法同样普遍适用于道德生活。不过,要列出一切仁爱行为,并将其与道德生活所要求的行为相对照,势必占用大量篇幅。因此,只引用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六条诫命就能足以说明。谁都能清楚看出,
它们是道德生活的的诫命;从前面(329-331节)可以看出,它们还包含与爱邻相关的一切。仁爱完全了所有这些诫命,这从保罗书信清楚可知:
要彼此相爱,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括在 “当爱邻如己”这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邻舍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若人的思维仅仅出自外在人,那他难免惊讶于第二块石版上的这七条诫命是耶和华以不可思议的奇迹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然而,世上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包括以色列人刚刚离开的埃及,都有这些法规,因为没有它们,国家就无法维系下去。但是,耶和华之所以颁布它们,还用手指写在石版上,是为了使它们不仅能成为世间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世道德生活的戒律,还能成为天堂社会的戒律,并因此成为属灵道德生活的戒律;以致违反它们不仅是与人作对,还与神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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