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9

39.(3)由于神是

39.(3)由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所以祂是生命本身,即在自己的生命。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此处“神”是指神性之爱,“圣言”是指神性智慧;严格来说,“生命”是指神性智慧,生命实际上是灵界的太阳发出的光,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火怎样形成光,神性之爱就怎样形成生命。火有两种属性,即:燃烧和发光。热是从它燃烧的属性发出的,光是从它发光的属性发出的。爱同样有两种属性,一种属性与火的燃烧属性相对应,这种属性是从至内层影响人的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种属性与火的发光属性相对应,这种属性是从至内层影响人的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和聪明的源头,因为如前面多次说过的,灵界的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本质上是爱,这光本质上是智慧。爱和智慧流入宇宙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影响它们;对人类来说,这两者流入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因为意愿和理解力被创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由此明显可知,人的生命住在他的理解力中,其品质取决于他的智慧,并且这生命由他的意愿之爱来调整。


诠释启示录 #977

977.“他们是应得

977.“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这从“应得”的含义清楚可知,“应得”,即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是因为他们歪曲圣言和教义的真理,这由“给他们喝他们所流圣徒和先知的血”来表示,因此,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因为根据秩序,各人的作为跟随着各人,并审判各人;故按照各人所行的向各人而行。因此,这就是此处“应得”或配得的意思。

(关于第五诫续)

以高级和低级的管理他人财物者为例。这些人若通过诡计或以欺诈为借口暗中剥夺他们的国王,国家,或雇主的财物,就没有宗教信仰,因而没有良心,因为他们蔑视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视之为无足轻重。尽管他们常去敬拜的场所,或教堂,虔诚地听讲道,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出于圣言虔诚地说话;然而,没有任何东西从天堂流入并存在于他们的敬拜、虔诚或话语中,因为他们的内层充满偷盗、掠夺、抢劫和不义;只要这些邪恶在里面,从天堂进入他们心智的道路就关闭;因此,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邪恶。

而那些避开非法所得和欺诈性利润,因为它们违反关于偷盗的神性律法的财物管理者拥有宗教信仰,因而也拥有良心。此外,他们所做的一切作为都是良善,因为他们为了诚实而出于诚实,为了公义而出于公义行动,而且满足于自己的东西,每当克制住欺诈,或说想起他们没有犯欺诈罪时,他们心情愉悦,内心快乐。他们死后受到天使欢迎,并被他们当作弟兄来接待,还收到大量财物。而邪恶的管理者截然相反;这些人死后被逐出社群,然后寻求帮助,最终被送入强盗的洞穴,在那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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