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⑶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是生命本身,或本为生命。约翰福音中说到: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4)
“神”在此表示圣爱,“道”表示圣智。圣智是真生命,生命是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真光,而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圣爱形成生命,如同火形成光。火有两个属性:燃烧和发光。热是从燃烧的属性发出的,而光则是从发光的属性发出的。同样,爱也有两个属性,一个与火燃烧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意愿的某种事物;另一个则与发光的属性相对应,是从至内在作用于人理解力的某种事物。这就是人的爱与智慧的源头。如我在前面数次说明的,灵界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这二者流入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并从至内在影响它们。就人类而言,这二者流入其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它们被造为流注的容器:意愿是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此,显而易见,人的生命居于他的理解力中,并与他的智慧一致,而意愿之爱则调整它。
1163.“因怕她受的折磨,就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出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处于外在时。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13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同样的话。
(续)
人自出生时就在地狱社群中间,并随着他发展其意愿的邪恶情感而进入其中。意愿的一切邪恶情感都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原因在于,这些爱使心智的一切事物都向下、向外,因而向在它们之下和之外的地狱,从而使它们远离主,远离天堂。此外,属于人类心智的一切的内层,以及属于人之灵的一切的内层,都能要么向下转动,要么向上转动。当人爱自己胜过一切时,它们就向下转动;当他爱主胜过一切时,它们就向上转动。这是一种实际的转动。人出于自己使它们向下转动,而主出于自己使它们向上转动。进行转动的,是主导爱。思维不会使心智的内层转动,除非它们源于意愿。人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然而,他应当知道,好叫他可以明白他是如何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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