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件从天堂传给灵人界中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教会的主教,以及下属的牧师和长老。这份文件包含对他们的一个劝诫,即劝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他们关于信仰使人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件,其中许多人用自己的判断来思考并谈论了文件的内容。然而,领受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彼此说:“让我们听听主教们怎么说。”主教们听了;他们反驳并谴责了它。事实上,这个社群的主教们因活在世上时所吸收的虚假,心里已经刚硬了。因此,经过短暂的商讨,他们把这份文件送回它所来自的天堂。当这事发生时,在一阵窃窃私语之后,大多数平信徒收回了他们之前的同意;然后,他们之前在属灵事物上闪闪发光的判断之光突然熄灭了。在他们再次被劝诫、敦促重新考虑这个问题,但徒劳无功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下去了,我没有看到它沉得有多深;因此,它从那些只敬拜主,厌恶唯信称义的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几天后,我看到大约一百人从低地,就是那个小社群沉没的地方升上来。他们走近我,其中一个人说:“请听听我们非同寻常的故事。当我们沉下去时,像一片沼泽一样的地方出现在我们面前,但很快又变得像干地,然后变得像一个小镇,我们中的许多人都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第二天,我们一起商量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应该去找教会的那两位主教,温和、礼貌地指出,他们将文件送回它所来自的天堂,导致这一切发生在我们身上。”他们的确选出了几个人去找主教,和我说话的这一位就是其中之一。他继续说:“我们当中有一个人在智慧中超越其他人,他对主教们说了下面一番话:‘我们相信,教会和宗教在我们中间比在其他人中间更繁荣,因为我们听说,我们享有最强的福音之光。然而,我们中的一些人从天上得到光照,并在这光照中得到一种感知,即:如今的基督教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没有宗教。’
“主教们回答说:‘你在说什么呀?教会不是在有圣言、认识救主基督、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的确属于教会,事实上构成教会;但它们并不构成人之外的教会,而是构成人之内的教会。’他进一步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而不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当世界的救主,即教会的神本身没有被靠近时,教会还能存在吗?谁能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教导说,唯独信仰拯救人,而不是仁爱和信仰一起拯救人?有哪种宗教教导说,从人发出的仁爱只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在这种仁爱里面没有宗教?唯信里面有任何行为或作为吗?然而,宗教就在于实行。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或人民不把仁之良善,即善行视为一切拯救,或说世界上所有非基督教的民族都认为仁之良善,即善行具有拯救的力量。事实上,宗教的全部都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都在于教导真理,并通过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接受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份文件所包含的内容,我们将何等荣耀啊!’
“然后,主教们回答说:‘你的话太好高骛远了。行动中的信仰,即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仰,不就是教会吗?状态中的信仰,即发出和完善的信仰,不就是宗教吗?孩子们,抓住这一点吧,这是你们必须理解的。’但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教父们啊,请听我们说!按照你们的教导,人岂不认为行动中的信仰只不过是一根木头吗?一根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按照你们的观念,状态中的信仰不就是行动中的信仰的延续和发展吗?因此,既然按照你们的教导,一切拯救的力量都在于信仰,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良善,那么宗教在哪里呢?’然后,主教们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人若不知道这些奥秘,就不知道救赎之路的内在性质。你们的路是外在的,是平民的路;你若愿意,就走上这条路吧;只要知道,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此,人凭自己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能力。那么,人如何能凭自己实行系属灵良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非常愤慨,回答说:‘我比你们自己更了解你们称义的奥秘,我清楚地告诉你们,我在这些奥秘里面只看到幽灵或幻觉。宗教不就是承认神,避开并憎恨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有哪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不知道这一点?承认神和爱神,不就是实行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神并来自神吗?避开和憎恨魔鬼,不就是停止作恶,因为邪恶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换句话说,你们行动中的信仰,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仰,或也可以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动,教导一个人要实行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或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一点也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规定,救赎既不取决于行善,也不取决于避恶。此外,你们状态中的信仰,你们称之为发出并完善的信仰,和行动中的信仰不是一样的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因为你们在你们的奥秘中说,既然救赎是白白的恩赐,那么人怎能通过他自己所行的任何良善得救时,这信仰如何能被完善呢?你们又说,凡人所行的良善,不都是寻求功德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不都只属于基督吗?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只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我们自己,因而是一种自我称义和自我拯救的渴望。你们进一步补充说,当圣灵做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帮助时,任何人怎能行善呢?当来自人的一切良善本身都不是良善时,还需要什么来自人的任何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呢?等等。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为了消除善行,即仁之良善而人为发明的诡辩和诡计,以确立你们的唯信。由于你们在信仰上,以及总体上在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作一根木头,或一个毫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作照神的形像被创造的人,他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和意愿,相信和爱、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尤其在属灵事物上,因为人凭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或运作,那么圣言、教会、宗教和敬拜有什么用呢?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舍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仁爱就是信仰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爱是信仰的灵魂和本质,那么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死的信仰只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它为幽灵,是因为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心不仅是死的,而且是属鬼魔的(雅各书2:14-26; 3:13-15)。’
“这时,其中一个主教当听到他的信仰被称为死的、属鬼魔的,是幽灵时,变得如此愤怒,以至于从头上扯下主教冠,扔到桌子上,说:‘我不会戴上它,直到我向我们教会信仰的敌人报了仇。’他摇摇头,喃喃自语,惊呼道:‘那个雅各!那个雅各!’他的主教冠前面有一块薄薄的金片,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突然有一个怪物从地里上来,它有七个头,脚像熊,身体像豹,嘴巴像狮子,与启示录(13:1, 2)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它的像被造和敬拜(启示录13:14, 15)。这个幽灵般的怪物从桌子上抓起主教冠,拉开帽檐,把它戴在它的七个头上。然后,它脚下的地面裂开了,它又沉入低地。看到这一幕,主教惊呼:‘暴力!暴力!’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拾级而上,回到地面上,看到了我们以前所在的天堂。”这一切都是那个灵人告诉我的,他与其他一百个人已经从低地升上来了。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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