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档从天上降到精灵界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主教,还有下级教士和长老。这份文档劝诫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为天地之神,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唯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档,还有很多人认真思考并明智谈论了其中的内容。但领受之后,他们又彼此说:“我们去听听主教的意见吧。”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反对并拒绝它。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由于在世时所吸收的虚假而已变得心硬。因此,简短地商讨之后,他们将这份文档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做完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一阵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之前要接受的打算,然后,他们原本明亮的在属灵问题上的判断之光忽然熄灭了。再次劝诫徒劳无用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尽管我无法看到有多深,但它却沉没在那些单单敬拜主、反对唯信称义之人的视线之外了,
几天后,我看见约一百人从这个小区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靠近我,其中一位说:“请听听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我们沉下去后,就发现一个看似沼泽样的地方,很快又像干地,后来变成一个小镇,很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第二天,我们聚在一起商讨该做些什么。许多人说,我们应当去教会的两位主教那里,礼貌地指出:由于他们将文档退回它所来的天堂,才导致这种事临到我们。我们还选出几个人作为代表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教会和宗教信仰更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听到有人说,我们享有最强烈的福音光照。但我们当中有些人从天上得到启示,这启示伴随着这样的理解力:如今的基督教界再没有一个教会,因为没有了宗教信仰。’
主教说:‘你说的这都什么呀?教会不就在有圣言、知道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它们属于教会,因为它们构成教会。但它们是让教会在人里面,而不是在人外面。’他继续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导基于保罗所说的一句被错解的话,而不是基于圣言的地方吗?若不靠近这个世界的救主,就是教会的神祂自己,教会还能存在吗?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唯信拯救,而不是信与仁一起拯救?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仅仅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会将一切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整个宗教信仰就在于良善,整个教会就在于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发自内心欣然接受从天上传下来的文档,我们的命运将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说:‘你的话定位太高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你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的孩子。’然而,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前辈啊,请听!照你的信条,人在想象行为中的信时,岂不类似一块木头?一块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照你的想法,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的信条,既然一切拯救力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人们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凡不解这些奥秘的人都无法内在地知道救赎的方法。你的方法是外在的,只适合普通百姓。若你愿意,随你便吧。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的事务上,人凭自己没有丝毫能力。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愤慨地回复道:‘对于你所说的唯信称义的奥秘,我不比你知道的少!坦白告诉你,我在你所谓的奥秘中,除了幽灵外,没有看见任何内在的东西。宗教信仰不是要承认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是善之本,魔鬼是恶之本,不是这样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善是神的、来自神而行善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吗?因为恶是魔鬼的、来自魔鬼而停止作恶不就是避开并憎恶魔鬼吗?换一种方式说: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称义并得救的信,或换句话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你们去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善行吗?或教导你们避开邪恶,因为它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固执地认为,这二者当中都没有救恩。你所说状态的信,就是你称之能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不是和行为中的信是一回事吗?你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都排除在外,因你在自己的奥秘中声称,救恩是白白赐给的,人怎能凭自己所行之善而得救,既如此,那么这信如何得到完善呢?此外你还说,人所行之善还有不邀功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属于基督。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自己,因而是渴望自己称义与拯救。你又说,圣灵会成就一切,无需人的协助,在这种情况,人如何能行出一件善事?既然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质上根本不是善,那么何必要有人的额外良善呢?诸如此类。
“‘还有很多其它问题。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诡辩和哄骗,旨在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善行,以便牢固确立你们唯信的教义。因为你们在关乎信,以及总体上关乎属于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照神形像所造的人。而人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信和爱、言和行的能力,尤其在属灵的事务上,因为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果人在属灵事务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圣言、教会和宗教,以及敬拜成什么了?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爱。可是,仁却是信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是信的灵魂和本质,那么脱离仁之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纯粹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雅各声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雅各书2:14-26;3:13-15)。’
“这时,其中一位主教一听到他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勃然大怒,扯下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前面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面冒出来,它有七头,脚如熊,身如豹,嘴如狮,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还像被造来叫人拜的兽像(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这个地面裂开了,这怪兽沉了下去。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进入天堂之光,就是我们先前所在的地方。”这就是与那一百个同伴从低地上来的精灵告诉我的故事。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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