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9

389.记事五: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档从天上降到精灵界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主教,还有下级教士和长老。这份文档劝诫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为天地之神,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唯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档,还有很多人认真思考并明智谈论了其中的内容。但领受之后,他们又彼此说:“我们去听听主教的意见吧。”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反对并拒绝它。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由于在世时所吸收的虚假而已变得心硬。因此,简短地商讨之后,他们将这份文档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做完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一阵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之前要接受的打算,然后,他们原本明亮的在属灵问题上的判断之光忽然熄灭了。再次劝诫徒劳无用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尽管我无法看到有多深,但它却沉没在那些单单敬拜主、反对唯信称义之人的视线之外了,
几天后,我看见约一百人从这个小区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靠近我,其中一位说:“请听听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我们沉下去后,就发现一个看似沼泽样的地方,很快又像干地,后来变成一个小镇,很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第二天,我们聚在一起商讨该做些什么。许多人说,我们应当去教会的两位主教那里,礼貌地指出:由于他们将文档退回它所来的天堂,才导致这种事临到我们。我们还选出几个人作为代表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教会和宗教信仰更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听到有人说,我们享有最强烈的福音光照。但我们当中有些人从天上得到启示,这启示伴随着这样的理解力:如今的基督教界再没有一个教会,因为没有了宗教信仰。’
主教说:‘你说的这都什么呀?教会不就在有圣言、知道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它们属于教会,因为它们构成教会。但它们是让教会在人里面,而不是在人外面。’他继续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导基于保罗所说的一句被错解的话,而不是基于圣言的地方吗?若不靠近这个世界的救主,就是教会的神祂自己,教会还能存在吗?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唯信拯救,而不是信与仁一起拯救?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仅仅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会将一切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整个宗教信仰就在于良善,整个教会就在于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发自内心欣然接受从天上传下来的文档,我们的命运将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说:‘你的话定位太高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你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的孩子。’然而,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前辈啊,请听!照你的信条,人在想象行为中的信时,岂不类似一块木头?一块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照你的想法,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的信条,既然一切拯救力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人们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凡不解这些奥秘的人都无法内在地知道救赎的方法。你的方法是外在的,只适合普通百姓。若你愿意,随你便吧。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的事务上,人凭自己没有丝毫能力。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愤慨地回复道:‘对于你所说的唯信称义的奥秘,我不比你知道的少!坦白告诉你,我在你所谓的奥秘中,除了幽灵外,没有看见任何内在的东西。宗教信仰不是要承认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是善之本,魔鬼是恶之本,不是这样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善是神的、来自神而行善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吗?因为恶是魔鬼的、来自魔鬼而停止作恶不就是避开并憎恶魔鬼吗?换一种方式说: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称义并得救的信,或换句话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你们去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善行吗?或教导你们避开邪恶,因为它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固执地认为,这二者当中都没有救恩。你所说状态的信,就是你称之能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不是和行为中的信是一回事吗?你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都排除在外,因你在自己的奥秘中声称,救恩是白白赐给的,人怎能凭自己所行之善而得救,既如此,那么这信如何得到完善呢?此外你还说,人所行之善还有不邀功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属于基督。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自己,因而是渴望自己称义与拯救。你又说,圣灵会成就一切,无需人的协助,在这种情况,人如何能行出一件善事?既然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质上根本不是善,那么何必要有人的额外良善呢?诸如此类。
“‘还有很多其它问题。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诡辩和哄骗,旨在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善行,以便牢固确立你们唯信的教义。因为你们在关乎信,以及总体上关乎属于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照神形像所造的人。而人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信和爱、言和行的能力,尤其在属灵的事务上,因为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果人在属灵事务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圣言、教会和宗教,以及敬拜成什么了?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爱。可是,仁却是信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是信的灵魂和本质,那么脱离仁之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纯粹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雅各声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雅各书2:14-26;3:13-15)。’
“这时,其中一位主教一听到他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勃然大怒,扯下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前面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面冒出来,它有七头,脚如熊,身如豹,嘴如狮,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还像被造来叫人拜的兽像(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这个地面裂开了,这怪兽沉了下去。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进入天堂之光,就是我们先前所在的地方。”这就是与那一百个同伴从低地上来的精灵告诉我的故事。

诠释启示录 #392

392a.“有为神的

392a.“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遭弃绝,并被隐藏的人。这从“被杀之人”、“神的圣言”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被恶人弃绝,并被主隐藏的人(关于他们,我们稍后会提到);“神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主所说的话被称为神的圣言,这话是神性真理。圣言或圣经不是别的;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包含在其中,但真理本身在那里并没有显现出它的荣耀,除非在天使面前,因为对天使来说,属灵和属天的圣言内层事物变得明显,或说进入他们的感知里面,也构成他们的智慧。因此,“神的圣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说它的主自己,因为主从祂自己,或从祂的神性说话,从祂发出之物也是祂自己。

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这一点可用这种情况来说明:每位天使周围都有一个气场,被称为他生命的气场;这气场从他那里传到很远的地方。该气场从他情感或爱的生命流出或发出;因此,它是诸如在他里面的那种生命在他外面的延伸。这种延伸是通过属灵的大气或氛围,也就是天堂的氛围实现的。通过这个气场,别人在远处就能感知到天使在情感方面的品质;我有时被恩准感知这气场。但主周围有一种神性气场,这神性气场在祂旁边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是祂的神性之爱,该气场从这神性之爱进入整个天堂,并充满它,构成那里的光;这气场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本质上是神性真理。与天使的这种比较是为了说明,好叫人们可以知道,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因为它是祂爱的发出,发出就是在祂自己之外的祂自己。“见证”是指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

“被杀之人”在此表示那些被恶灵弃绝,并被主隐藏,或从其他人眼前移除,被保存到最后审判之日的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以及接下来只描述他们的两节经文可以看出来。前面说到,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是由那些外在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却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或只出于对名声、荣誉、荣耀和利益的情感或爱,因而为了外表而过着一种属灵生活的人构成的。尽管这些人内心是邪恶的,然而仍被容忍,并构成在灵界较高地方的社群。这些社群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个天堂,但却是后来过去的“先前的天(堂)”。因此,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所有属灵的人,也就是所有内在和外在都是良善的人不能与这些人在一起,而是离开他们,要么自动离开,要么被赶走,无论在哪里被发现,都会受到迫害;因此,他们被主隐藏起来,并被保存他们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好叫他们可以构成“新天(堂)”。因此,这些人就是“被看见在祭坛底下被杀之人的灵魂”所表示的人。这清楚表明,“被杀之人”表示那些被弃绝和隐藏的人,因为他们由于神性真理和他们对主的承认而被其他人所恨;那些被恨的人被称为“被杀之人”,因为按灵意,恨就是杀害。“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两节经文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被杀之人”就表示此处所描述的那些人,这一点除了被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能知道;因为若不通过揭示,谁能知道“先前的天”(启示录21:1)由谁构成,“新天”又由谁来形成,并且在此期间,要形成新天的人被主隐藏和保存?除非这些事被揭示给某个人,否则包含在内义上的启示录中的这一切事都必定依旧隐藏,因为它们主要论述了诸如在最后审判之前,在最后审判持续期间和之后要发生在灵界的那些事。

392b.“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和主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圣言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这种含义如此获得它的起源,是因为圣言在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为主作见证;它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唯独论述主,在其内在意义上论述从主发出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特定意义上论述主在凡处于爱与仁之生命的人里面为自己作见证。因为主流入他们的内心和生命,并教导他们,尤其教导祂的神性人身;事实上,祂使那些处于爱之生命的人去思想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一个人形式之下的神就是主。基督教界中的简单人就是这样思想的,照其宗教原则或信念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异教徒或外邦人也是这样思想的。当这两种人听有学问的人说神不是以任何人的形式被感知到的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知道,他们如此思想是不能在思维上看见任何神的,因而几乎不相信一位神的存在,因为作为仁之信的信想以某种方式理解所信的;事实上,信属于思维,思想不可理解的东西就是不思想,只是知道,并由此没有任何概念地去说。天使,甚至最有智慧的天使,若不以人的形式,就不思想神;思想别的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感知照着天堂的形式,也就是来自主之神性人身的人的形式流动(对此,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还因为他们的思维所来自的情感来自流注,流注来自主。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可以知道,为何“见证”表示主,即因为对所有接受祂见证的人来说,主为自己作见证,他们就是诸如过着对主之爱的生活和对邻之仁的生活的那种人。这些人接受祂的见证,并承认祂,因为爱与仁之生活通过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而打开内层心智,爱与仁之生活就是神性生活本身;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向每个人行善;因此,哪里接受这种生活,主就存在于哪里,并与这个人结合,从而流入他那被称为属灵心智的更高心智,凭借来自祂自己的光打开它。

392c.“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从心里对主的承认,尤表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在西乃山上所规定、写在两块石版上,后来被置于柜子中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这个柜子由此也被称为“法柜”,而两块石版则被称为“法版”;由于这是最神圣的,所以施恩座被放在约柜上,施恩座上面是雕刻的两个基路伯,耶和华,也就是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自己;否则,施恩座不会被放在约柜上,主也不会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此外,当亚伦进到幔子内(他每年进去一次)时,他首先分别成圣,然后烧香,直到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经上说他若不这样做,就会死亡。由此很清楚地看出,约柜内的法版,就是西乃山上所宣布,铭刻在两块石版上的律法,表示主自己。

律法被称为“法版或法柜” (testimony,即见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要将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25:16)

出埃及记:

他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法版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13);把各支派的杖存在法版前(民数记17:4);石版和柜子因此被称为法版和法柜(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施恩座安在柜子上,施恩座上有两个雕刻的基路伯(出埃及记25:17–22; 26:34);主在二基路伯之间与摩西和亚伦说话(出埃及记25:16, 21, 22; 民数记17:4; 以及别处);他们在进到那里之前,要使自己分别为圣,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他们死亡(利未记16章)。

392d.“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在约柜上的,被称为“施恩座”;主就是保惠师;约柜也因它里面的法版而成为至圣,无论在会幕中,还是在圣殿内,会幕由此而成为神圣,圣殿也是。会幕和圣殿都代表天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由此可知,“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会幕”代表天堂(参看《属天的奥秘》,9457, 9481, 9485, 10545节);“圣殿”也是(参看AE 220节);天堂凭主的神性人身而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59–86节)。从西乃山上宣布的律法被称为“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因为那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根据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圣言就是主: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圣言之所以是主,是因为圣言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发出;事实上,它是天堂里光照天使的心智,也光照世人的心智,并赋予他们智慧的光;这光本质上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关于这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因此,经上说了“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之后,又在约翰福音中说: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这清楚表明,“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表示主,因为写在两块版上,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即见证)的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主就是圣言。“律法”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体上的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表示历史圣言,在狭义上表示十诫(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节)。这律法被称为“约”,所以它刻写于其上的版被称为“约版”,柜子被称为“约柜”(参看出埃及记34:28; 民数记14:44; 申命记9:9, 15; 启示录11:19; 以及别处);这是因为“约”表示结合,将人与主结合起来的,是圣言或神性真理;从其它源头没有任何结合。“约”表示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这律法既被称为“约”,又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当被称为“约”时,它表示圣言,通过圣言而有结合;当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时,它表示进行结合的主自己;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它们进行结合。由此可见,为何在教会中,圣言被称为“约”,圣言在主降临之前被称为“旧约”,在主降临之后被称为“新约”;它也被称为“新旧约”,但它应被称为“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

392e.“见证”表示主,就人而言,表示对主的承认,和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他们胜过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见证的圣言。龙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又:

我是与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作仆人的,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耶稣的见证”表示对主的承认,以及对祂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就是一切真理的生命,这一切真理既包括圣言中的,也包括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

另一处:

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用斧头被杀之人的灵魂,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印记。(启示录20:4)

下文会解释这些经文。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当它被主建立时,经上就说它“被建造”;“如同连结在一起的一座城”表示其中一切都处于秩序的教义,“城”表示教义,“众支派,就是耶的支派,上那里去”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在其中;“作以色列的见证,称颂耶和华的名”表示对那里的主的称颂和承认;“因为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表示神性真理在那里,审判照着神性真理来施行。这就是“宝座”所表示的(参看AE 253a节)。

又:

耶和华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设律法。(诗篇78:5)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法度”(testimony,即见证)和“律法”表示圣言,“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在圣言中教导生活良善的,“律法”表示在圣言中教导教义之真理的。由于那些处于外在教会的人照着教义之真理而处于生活的良善,那些处于内在教会的人照着那形成生活的而处于教义之真理,所以“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论及雅各,“律法”论及以色列。

又:

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儿子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2)

这些话论及大卫,但大卫在此表示主;“他的众子”表示那些行主诫命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你的众子若谨守我的约和我的法度”,“约”与前面的“律法”所表相同,即表示教义之真理,“法度”(testimony,即见证)与前面的“法度”所表相同,即表示遵照教义之真理的生活之良善。在诗篇(诗篇25:10),“约”和“法度”(testimony,即见证)表示类似事物。

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同时又提到“律法”、“戒律”(precepts)、“诫命”、“律例”和“典章”;那里的“见证”(testimony,在圣经中常译为法度,法版)和“诫命”表示诸如教导生活的那类事物,“律法”和“戒律”(precepts) 表示诸如教导教义的那类事物,“律例”和“典章”表示诸如教导仪式的那类事物,如在以下诗篇的经文中: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恢复灵魂;耶和华的见证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诫命真正,使心欢喜;耶和华的戒律清洁,照亮眼目;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篇19:7–9)

又:

路上的完全人,就是行在耶和华法律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寻求祂的人有福了。你教导你的诫命,为要严格遵守。但愿我的道路指向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戒律,就不致羞愧。我学习你公义的典章,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诗篇119:1–7; 同样在诗篇119:12–16, 88, 89, 151–166;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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