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档从天上降到精灵界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主教,还有下级教士和长老。这份文档劝诫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为天地之神,如祂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唯信称义、无需律法所规定的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档,还有很多人认真思考并明智谈论了其中的内容。但领受之后,他们又彼此说:“我们去听听主教的意见吧。”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反对并拒绝它。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由于在世时所吸收的虚假而已变得心硬。因此,简短地商讨之后,他们将这份文档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做完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一阵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之前要接受的打算,然后,他们原本明亮的在属灵问题上的判断之光忽然熄灭了。再次劝诫徒劳无用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尽管我无法看到有多深,但它却沉没在那些单单敬拜主、反对唯信称义之人的视线之外了,
几天后,我看见约一百人从这个小区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靠近我,其中一位说:“请听听这次非同寻常的经历。我们沉下去后,就发现一个看似沼泽样的地方,很快又像干地,后来变成一个小镇,很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第二天,我们聚在一起商讨该做些什么。许多人说,我们应当去教会的两位主教那里,礼貌地指出:由于他们将文档退回它所来的天堂,才导致这种事临到我们。我们还选出几个人作为代表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教会和宗教信仰更与我们同在,因为我们听到有人说,我们享有最强烈的福音光照。但我们当中有些人从天上得到启示,这启示伴随着这样的理解力:如今的基督教界再没有一个教会,因为没有了宗教信仰。’
主教说:‘你说的这都什么呀?教会不就在有圣言、知道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它们属于教会,因为它们构成教会。但它们是让教会在人里面,而不是在人外面。’他继续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导基于保罗所说的一句被错解的话,而不是基于圣言的地方吗?若不靠近这个世界的救主,就是教会的神祂自己,教会还能存在吗?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唯信拯救,而不是信与仁一起拯救?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仅仅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会将一切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整个宗教信仰就在于良善,整个教会就在于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发自内心欣然接受从天上传下来的文档,我们的命运将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说:‘你的话定位太高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你必须认识到这一点,我的孩子。’然而,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前辈啊,请听!照你的信条,人在想象行为中的信时,岂不类似一块木头?一块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照你的想法,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的信条,既然一切拯救力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人们不了解其中的奥秘;凡不解这些奥秘的人都无法内在地知道救赎的方法。你的方法是外在的,只适合普通百姓。若你愿意,随你便吧。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的事务上,人凭自己没有丝毫能力。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愤慨地回复道:‘对于你所说的唯信称义的奥秘,我不比你知道的少!坦白告诉你,我在你所谓的奥秘中,除了幽灵外,没有看见任何内在的东西。宗教信仰不是要承认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是善之本,魔鬼是恶之本,不是这样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善是神的、来自神而行善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吗?因为恶是魔鬼的、来自魔鬼而停止作恶不就是避开并憎恶魔鬼吗?换一种方式说: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称义并得救的信,或换句话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你们去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善行吗?或教导你们避开邪恶,因为它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固执地认为,这二者当中都没有救恩。你所说状态的信,就是你称之能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不是和行为中的信是一回事吗?你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都排除在外,因你在自己的奥秘中声称,救恩是白白赐给的,人怎能凭自己所行之善而得救,既如此,那么这信如何得到完善呢?此外你还说,人所行之善还有不邀功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属于基督。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自己,因而是渴望自己称义与拯救。你又说,圣灵会成就一切,无需人的协助,在这种情况,人如何能行出一件善事?既然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质上根本不是善,那么何必要有人的额外良善呢?诸如此类。
“‘还有很多其它问题。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诡辩和哄骗,旨在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善行,以便牢固确立你们唯信的教义。因为你们在关乎信,以及总体上关乎属于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照神形像所造的人。而人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信和爱、言和行的能力,尤其在属灵的事务上,因为使一个人成为人的,正是它们。如果人在属灵事务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圣言、教会和宗教,以及敬拜成什么了?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爱。可是,仁却是信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是信的灵魂和本质,那么脱离仁之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纯粹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雅各声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雅各书2:14-26;3:13-15)。’
“这时,其中一位主教一听到他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勃然大怒,扯下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前面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面冒出来,它有七头,脚如熊,身如豹,嘴如狮,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还像被造来叫人拜的兽像(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这个地面裂开了,这怪兽沉了下去。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进入天堂之光,就是我们先前所在的地方。”这就是与那一百个同伴从低地上来的精灵告诉我的故事。
1191.“所有民族也都被你的邪术迷惑了”表示他们利用邪恶的技艺和说服强迫这个教会的所有简单善人相信并去做那些能让他们从中获得统治权和财富的事。这从“邪术”、“民族”和“迷惑”的含义清楚可知:“邪术”是指技艺和说服(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是指简单的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a,b, 625, 1077节);“迷惑”是指被这些技艺和说服欺骗或引导相信并去做那些能让他们从中获得统治权和财富的事。在圣言中,“邪术或巫术”(Sorcery)与“法术或魔法”(enchantment)几乎所表相同,“法术或魔法”表示诸如使一个人只感知到事情就是如此的那种说服。某些灵人就具有这种可以说关闭别人的理解力,扼杀感知能力的说服力。由于巴比伦民族当中的正直人,或心地善良的人被强迫并说服相信并去做修道士所说的任何事,所以经上在此说“他们都被他们的邪术迷惑了。”此处的“邪术”和论述巴比伦的以赛亚书(47:9, 12),以及大卫诗篇(58:4, 5)中的“法术或魔法”具有相同的含义。在与以色列人被禁止的巫术(申命记18:10–11)有关的技艺中,经上也提到了法术或魔法。
(续)
也要描述一下天堂天使的显赫和财富。天堂社群里既有高级统治者,也有低级统治者,他们都照着自己的智慧和聪明而被主安排,并具有从属关系。他们的首领或最高统治者在智慧上胜过其余的人,住在中间,在一座如此宏伟的宫殿中,以至于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与之相比。它的建筑特征如此令人惊奇,以至于我可以实实在在地说,属世的语言无法描述其百分之一,因为在那里,艺术本身就在它的真正艺术中。宫殿里面有房间和卧室,其中一切家具和装饰品都因黄金和各种宝石而闪闪发光,其形式是世上的任何艺术家都无法要么以绘画,要么以雕塑来模仿的。令人惊奇的是,每一个细节,甚至最微小的细节,都是为了功用。凡进去的人都看到了它们的功用,也通过诸功用自己的形式或形像而感觉这功用似乎从诸功用中流出来。但进去的智者,没有一个会长时间地盯在这些形式或形像上,他的心智专注于功用,因为这些会给他的智慧带来快乐。宫殿周围是柱廊、天堂般的欢乐花园和较小的宫殿,每一座具有自己美丽形式的宫殿都是一种天堂的快乐,或说天堂快乐的居所。除了这些和其它壮丽的物体外,还有侍卫,他们都穿着闪光的衣服。下级统治者或管理者照着他们的智慧程度而享有类似的奢华,也就是壮丽和辉煌,他们的智慧又取决于对功用的热爱程度。不仅掌权的人有这些事物,而且居民也有这些事物,他们都热爱功用,并通过各种职业来履行这些功用。
然而,在这些事物中,能描述出来的事物很少;而无法描述的事物数不胜数。后者在其起源上是属灵的,不会落入属世人的观念,因而不是他的语言所能表达的,除非这样说,当智慧为自己建造一个住所,并使它适合自己时,从至内在隐藏在任何知识或科学,或任何艺术中的一切都会一起流出来帮助她实现这个目的。现在写下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也都与显赫和财富有关,但那里的显赫是智慧的显赫,财富是知识(科学)的财富;这就是主通过祂的圣治把人所引向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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