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记事五:
我曾看见一份文件从天堂传给灵人界中的一个社群,那里有两个教会的主教,以及下属的牧师和长老。这份文件包含对他们的一个劝诫,即劝他们承认主耶稣基督是天地之神,如祂自己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并放弃他们关于信仰使人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它是错误的。很多人阅读并复制了这份文件,其中许多人用自己的判断来思考并谈论了文件的内容。然而,领受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彼此说:“让我们听听主教们怎么说。”主教们听了;他们反驳并谴责了它。事实上,这个社群的主教们因活在世上时所吸收的虚假,心里已经刚硬了。因此,经过短暂的商讨,他们把这份文件送回它所来自的天堂。当这事发生时,在一阵窃窃私语之后,大多数平信徒收回了他们之前的同意;然后,他们之前在属灵事物上闪闪发光的判断之光突然熄灭了。在他们再次被劝诫、敦促重新考虑这个问题,但徒劳无功后,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下去了,我没有看到它沉得有多深;因此,它从那些只敬拜主,厌恶唯信称义的人的视线中消失了。
几天后,我看到大约一百人从低地,就是那个小社群沉没的地方升上来。他们走近我,其中一个人说:“请听听我们非同寻常的故事。当我们沉下去时,像一片沼泽一样的地方出现在我们面前,但很快又变得像干地,然后变得像一个小镇,我们中的许多人都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第二天,我们一起商量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应该去找教会的那两位主教,温和、礼貌地指出,他们将文件送回它所来自的天堂,导致这一切发生在我们身上。”他们的确选出了几个人去找主教,和我说话的这一位就是其中之一。他继续说:“我们当中有一个人在智慧中超越其他人,他对主教们说了下面一番话:‘我们相信,教会和宗教在我们中间比在其他人中间更繁荣,因为我们听说,我们享有最强的福音之光。然而,我们中的一些人从天上得到光照,并在这光照中得到一种感知,即:如今的基督教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没有宗教。’
“主教们回答说:‘你在说什么呀?教会不是在有圣言、认识救主基督、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的确属于教会,事实上构成教会;但它们并不构成人之外的教会,而是构成人之内的教会。’他进一步说:‘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而不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当世界的救主,即教会的神本身没有被靠近时,教会还能存在吗?谁能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有哪种宗教教导说,唯独信仰拯救人,而不是仁爱和信仰一起拯救人?有哪种宗教教导说,从人发出的仁爱只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在这种仁爱里面没有宗教?唯信里面有任何行为或作为吗?然而,宗教就在于实行。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或人民不把仁之良善,即善行视为一切拯救,或说世界上所有非基督教的民族都认为仁之良善,即善行具有拯救的力量。事实上,宗教的全部都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都在于教导真理,并通过真理教导良善的教义。如果我们接受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份文件所包含的内容,我们将何等荣耀啊!’
“然后,主教们回答说:‘你的话太好高骛远了。行动中的信仰,即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仰,不就是教会吗?状态中的信仰,即发出和完善的信仰,不就是宗教吗?孩子们,抓住这一点吧,这是你们必须理解的。’但我们智慧的发言人说:‘教父们啊,请听我们说!按照你们的教导,人岂不认为行动中的信仰只不过是一根木头吗?一根木头能被复活,从而成为一个教会吗?按照你们的观念,状态中的信仰不就是行动中的信仰的延续和发展吗?因此,既然按照你们的教导,一切拯救的力量都在于信仰,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良善,那么宗教在哪里呢?’然后,主教们回答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知道唯信称义的奥秘;人若不知道这些奥秘,就不知道救赎之路的内在性质。你们的路是外在的,是平民的路;你若愿意,就走上这条路吧;只要知道,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此,人凭自己在属灵事物上没有任何能力。那么,人如何能凭自己实行系属灵良善的良善呢?’
“对此,我们的发言人非常愤慨,回答说:‘我比你们自己更了解你们称义的奥秘,我清楚地告诉你们,我在这些奥秘里面只看到幽灵或幻觉。宗教不就是承认神,避开并憎恨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有哪个拥有某种宗教的人不知道这一点?承认神和爱神,不就是实行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神并来自神吗?避开和憎恨魔鬼,不就是停止作恶,因为邪恶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吗?换句话说,你们行动中的信仰,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仰,或也可以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动,教导一个人要实行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或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一点也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规定,救赎既不取决于行善,也不取决于避恶。此外,你们状态中的信仰,你们称之为发出并完善的信仰,和行动中的信仰不是一样的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因为你们在你们的奥秘中说,既然救赎是白白的恩赐,那么人怎能通过他自己所行的任何良善得救时,这信仰如何能被完善呢?你们又说,凡人所行的良善,不都是寻求功德的吗?而事实上,一切功德不都只属于基督吗?因此,为了救赎而行善就是将只属于基督的东西归于我们自己,因而是一种自我称义和自我拯救的渴望。你们进一步补充说,当圣灵做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帮助时,任何人怎能行善呢?当来自人的一切良善本身都不是良善时,还需要什么来自人的任何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呢?等等。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只是为了消除善行,即仁之良善而人为发明的诡辩和诡计,以确立你们的唯信。由于你们在信仰上,以及总体上在教会和宗教的一切事物上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们把人看作一根木头,或一个毫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作照神的形像被创造的人,他已经被赋予并不断被赋予完全貌似凭自己去理解和意愿,相信和爱、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尤其在属灵事物上,因为人凭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事物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或运作,那么圣言、教会、宗教和敬拜有什么用呢?你们知道,出于爱向邻舍行善就是仁爱。然而,你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仁爱就是信仰的灵魂和本质;既然仁爱是信仰的灵魂和本质,那么与仁爱分离的信仰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死的信仰只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它为幽灵,是因为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心不仅是死的,而且是属鬼魔的(雅各书2:14-26; 3:13-15)。’
“这时,其中一个主教当听到他的信仰被称为死的、属鬼魔的,是幽灵时,变得如此愤怒,以至于从头上扯下主教冠,扔到桌子上,说:‘我不会戴上它,直到我向我们教会信仰的敌人报了仇。’他摇摇头,喃喃自语,惊呼道:‘那个雅各!那个雅各!’他的主教冠前面有一块薄薄的金片,上面刻着:‘唯信称义。’这时,突然有一个怪物从地里上来,它有七个头,脚像熊,身体像豹,嘴巴像狮子,与启示录(13:1, 2)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它的像被造和敬拜(启示录13:14, 15)。这个幽灵般的怪物从桌子上抓起主教冠,拉开帽檐,把它戴在它的七个头上。然后,它脚下的地面裂开了,它又沉入低地。看到这一幕,主教惊呼:‘暴力!暴力!’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面前出现了台阶,我们拾级而上,回到地面上,看到了我们以前所在的天堂。”这一切都是那个灵人告诉我的,他与其他一百个人已经从低地升上来了。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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