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8.记事四:
我曾与启示录中龙所指的一些人对话,其中一个人对我说:“跟我来,我会向你展示娱乐我们眼目和心灵的表演。”于是他带我穿过一片黑暗的树林,爬上一座小山冈,我由此可以观看龙的娱乐。我看见一座环状圆形露天剧场,四周是一圈圈的阶梯座位,观众都坐在上面。从远处看,那些坐在最下面的人就像萨梯(希腊与罗马的森林之神,色欲极强)和普利阿普斯(希腊与罗马的男性生殖神);有些人所穿的衣服仅遮蔽下体,有些人则没穿衣服,赤身露体。这些人上面坐着嫖客和妓女;我从他们的姿势看出他们是这类人。然后,龙对我说:“现在,你将看到我们的表演。”然后,我仿佛看到牛犊、公羊、母羊、小山羊和羊羔被放进了马戏团的竞技场;它们进来后,大门开了,好象有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狼冲了进来。这些猛兽残暴地攻击这些牲畜,将其撕成碎片,残杀它们。血腥杀戮之后,萨梯们将沙子洒在它们被杀的地方。
然后,龙对我说:“这些就是令我们赏心悦目的表演。”“滚开,你这个恶魔!”我回应说,“你很快就会看到这个剧场变成硫磺的火湖。”他闻言笑了笑走开了。事后,我开始思考,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我心里得到一个答复:只要这些人还在灵界,这种事是可以的;但是,一旦他们在那里的日期满了,这类戏剧场景就会转化为地狱的折磨。
我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那龙想象的结果。因此它们并非真的牛犊、公羊、母羊、小山羊和羊羔,而是他们使所憎恨的教会各样真正良善和真理所显出的形像。狮子、美洲豹、老虎和狼则是那些看似萨梯和普利阿普斯之人的欲望所取的形像。仅遮蔽下体的人是那些以为罪恶不会显现在神面前的人;而穿衣服的人则是那些以为罪恶会显现,但只要有信,就不会受它们诅咒的人。嫖客和妓女则是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因为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灵界,从远处看,一切事物都看似它的对应物,并且当这些对应物显为可见形式时,它们就被称作具有类似尘世事物的物体形式的属灵事物的代表物。
后来,我见他们从树林里出来了,那龙在萨梯和普利阿普斯们中间,后面跟着仆人和营妓,就是那些嫖客和妓女。一路上,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这时,我听见他们彼此的讨论。他们说,他们发现草地上有一群绵羊和羊羔。这表明不远处有一座耶路撒冷城,它的主要特征是仁爱。他们说:“我们去攻打那城,赶出里面的居民,夺走他们的财物。”于是,他们靠近那城,可它四周有城墙,城墙上还有天使把守。他们只好商量说:“我们不如用计夺城,派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他能颠倒黑白,给一切事物涂上任意色彩。”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精通形而上学的人,他能把真实的观念转换成术语概念,用各种公式掩盖事实真相,然后像翅膀下夹着猎物的鹰一样飞走。此人还被指教和这些市民当说的话,即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伴,他们希望被准许进城。他来到城门前敲门,门开了,他说,他想和这城里最有智慧的人对话。他进去后被引见给一个人,他对此人说了这样一番话:“我的弟兄们都在城外,请求准许进城。他们在宗教信仰上和你是同伴。我们与你一样,都认为信与仁是宗教信仰的两个要素。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你们说仁是首要的,信出自仁;而我们说信是首要的,仁出自信。只要这二者我们都相信,谁在前谁在后又有什么关系呢?”
城中的这位智者说:“我们俩就别单独讨论这个话题了,还是当着众人的面谈论吧,好让他们做个评委和裁判。要不然,我们没法下结论。”很快就召集起更多的人,这位龙使者将先前的话又向他们重述了一遍。然后,智者作出以下答复:“你刚才说,只要认同仁与信是构成教会及其宗教信仰的要素,至于哪一个在教会中是首要的则无关紧要。然而,这二者之别犹如在先者与在后者,原因与结果,主因与工具因,本质与形式之别。我用这些术语是因为,我发现你精通形而上学,我们将这样的学问称为纯粹的诡辩术,而有些人则称之为巫术。不过,我们先把这些术语放到一边。这二者之别还犹如在上者与在下者之别。或确切地说,若你肯相信的话,就象这个世界中那些住在高层之人的心智和那些住在低层之人的心智之别。因为首要的构成头和胸,而它的衍生物则构成脚和脚底。不过,首先要看看,我们在仁与信的定义方面是否达成一致。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对邻行善的爱之情感;信则是源于对神、救赎和永生的信靠的思维。
龙使者回应说:“我同意信的定义,也同意仁是为了神的缘故而行善的情感,因为这是祂的诫命,但却不是为了救赎和永生的缘故。”在他部分认同又部分不认同之后,智者说:“难道情感或爱不是首要的?难道思维不是由此衍生的?”龙使者说:“这个,我否认。”不过,智者回答:“你无法否认这一点。人难道不是出于某种爱而思考吗?若拿走爱,他还能思考吗?这就象将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一样。倘若拿走,你还能讲话吗?而且,声音属于爱的某种情感,而言语属于思维,因为正是爱发声,正是思维讲话。这还象火与光。若拿走火,光岂不会消失?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属于爱,信属于思维。难道这样你还不明白首要事物是次要事物的全部,就象火与光吗?由此还清楚可知,若不将首要事物摆在首要位置,你就无法得到次要事物。所以,若你将属于第二位的信摆在了第一位,那么在天堂,你必象一个倒立的人,脚朝上而头朝下,或象倒立身子、用手掌行走的小丑。若这就是你在天堂的形像,那么你的善行,就是行为中的仁爱又会是什么样呢?岂不像是那小丑用双脚所做的那类事,因为他无法用手来做?这就是为何你们的仁爱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因为它是颠倒的。”
龙使者理解这一点,因为所有魔鬼在听闻真理时都能理解。但他无法保持在记忆中,因为对邪恶的情感(本质上是肉体的情欲)会回过头来将真理的思维驱逐出去。后来,智者以各种方式说明,信若被视为首要的,纯粹是属世的,是缺乏属灵生命的信念,因而根本不是信。他补充说:“我几乎可以说,你们的信,就和有关莫卧儿帝国、其中的钻石矿、那个帝王的宝库或宫廷的思维一样,里面没有任何灵性。”闻听此言,龙使者怒气冲冲地走了,向城外的同伴报告。当他们听说,仁爱是为了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对邻行善的爱之情感时,全都大声叫嚷:“这简直是个谎言!”龙自己也大喊:“多么离谱啊!所有仁爱的行为若是为了救赎的缘故而做出的,岂不是在寻求功德?”
然后,他们彼此商量说:“我们不如召集更多人马,围攻这城,把这些仁爱的典范赶出去。”但就在他们试图行动时,火光突然从天而降,烧灭了他们。不过,天上的火是一种表象,显示出他们对城中百姓的愤怒和仇恨,因为这些人将信的位置从第一位丢到了第二位,确切地说,把它搁在了仁之下的最末位,还声称这样的信不是信。他们看似被火吞噬,是因为他们脚下的地狱打开了,他们全都被吞没了。在最后审判之日,类似事件在很多地方发生。这也是启示录中这段经文的含义:
龙要出来迷惑四方的列国,叫他们聚集争战。他们上来地面,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启示录20:8,9)。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 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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