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7

387.记事三:

387.记事三:

当这两位天使从视线中消失时,我看到右边有一个园子,里面有橄榄树、无花果树、月桂树和棕榈树,是照着它们的对应关系按顺序来种植的。当我朝那边望去时,我看到天使和灵人在这些树木中间散步和交谈;有一位天使灵看着我。那些正在灵人界为天堂做准备的人被称为天使灵。这个灵人离开园子向我走来,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我们的乐园吗?你会听到、看到奇妙的事。”于是,我就和他同去,他对我说:“你所看到的这些人(因为那里有许多人)都处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处于智慧之光。这里还有一座宫殿,我们称之为智慧圣殿;但那些自以为智慧的人都看不见它,更不用说那些自以为足够智慧的人,尤其那些以为其智慧源于自我的人。原因在于,这些人没有处于出于对真正智慧的爱而接受天堂之光的状态。真正的智慧在于一个人在天堂之光中看到,他所知道、理解并拥有智慧的东西,与他所不知道、不理解,也没有智慧的东西相比,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因而几乎什么都不是。凡在这个美丽乐园里,出于感知和内在视觉承认自己的智慧相对来说如此之少的人,都会看到这座智慧圣殿;因为使他能看到这殿的,正是心智中的内在之光,而不是没有内在之光的外在之光。”

由于我经常想,情况必是这样,首先出于知识,然后出于感知,最后出于内在之光承认,人的智慧如此之少,所以现在我被恩准看到这座圣殿。圣殿的形式美妙绝伦;它高耸于地面之上,方方正正,墙是水晶的,殿顶是透明碧玉的,呈优雅的拱形,其根基是各样宝石的。通向它的台阶是抛光大理石的,台阶两侧有狮子及其幼狮的浮雕。然后我问可否进入,被告知可以;于是,我拾级而上。当我进去时,我看到基路伯状的形式在殿顶下飞翔,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我们走的地板是香柏木的;整座圣殿因殿顶和墙壁的透明而被建造为光的形式,或说作为光的代表而被建造。

天使灵与我一起进去,我把我从两位天使那里听到的关于爱和智慧、仁爱和信仰的话告诉了他。然后,天使对我说:“他们没有谈到第三个吗?”“什么第三个?”我问。他回答说:“功用的良善。没有功用的良善,爱和智慧什么都不是,只是理想实体,只有当它们存在于功用中时,它们才成为现实。爱、智慧和功用是三样不可分割的东西;若分开,它们什么都不是。爱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是,而是通过智慧取得一种形式,即功用,或说它在智慧中为某种东西取得形式,它为之取得形式的这种东西就是功用;因此,当爱通过智慧而在功用中,或以功用来表达时,它就真实存在了,因为它实际上存在了。爱、智慧和功用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什么都不是,除非它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如果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消失或被摧毁,那么整个就都消失或被摧毁,变得一无所有,什么都不会留下。

“仁爱、信仰和作为或行为也是如此。没有信仰的仁爱什么都不是,没有仁爱的信仰什么都不是,没有作为或行为的仁爱和信仰什么都不是;但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或当以作为或行为来表达时,就会照着这些作为或行为的功用而成为某种事物。情感、思维和运作也是如此;意愿、理解力和行动同样如此;因为没有理解力的意愿,就像没有视觉的眼睛;没有行动的意愿和理解力,就像没有身体的心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这座圣殿中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里的光光照心智的内层。

“几何学也教导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完整和完美的,除非它是三维一体;因为一条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变成一个平面;一个平面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变成一个立体;因此,第一个维度必须扩展成第二个维度,以便这两个维度可以存在,它们共存于第三个维度中。这适用于一切受造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它们终止于第三种形式或第三个阶段。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数字三表示完整和整体之物。既然如此,我不禁感到诧异,有些人只信奉信仰,有些人只信奉仁爱,有些人只信奉作为或行为;而事实上,唯独它们中的任何一个,或没有第三个的任何两个都没有真实的存在,或说没有第二个的第一个,或没有第三个的第一个和第二个,什么都不是。”

然后我问:“难道一个人不可以有仁爱和信仰,却没有作为或行为吗?难道一个人不可以有对某事的爱,也思想它,却不去实现它吗?”天使灵回答我说:“他可以,但只是理想上或理论上可以,实际上或在现实中不可以。他必须处在行动的努力或意愿中,或说必须努力或意愿去做;意愿或努力本质上是行动,因为它是一种行动的持续努力;当它抵达它的终端时,或说当行动的机会出现时,它就变成外在上的行动。因此,努力和意愿作为内在的行动而被一切智者接受,因为它们被神接受,就好像它们是外在行动,只要当机会出现时,它们不会落空。”


诠释启示录 #274

274.“又有七盏火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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