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记事三:
当两位天使从我的视线消失后,我发现右边有座园子,里面有橄榄树、无花果树、月桂和棕榈树,照着各自的对应关系井然有序地种植。我往园中望去,只见到天使和精灵在树丛中边散步边交谈。这时,其中一位天使灵(在精灵界中为天堂做准备的精灵叫做天使灵)回头看见我,便出了园子向我走来,说:“你愿和我一同进入公园吗?你会看到、听到奇妙的事。”于是,我便和他同去,然后他对我说:“你看到的这些人(他们有很多人)都是渴慕真理的人,因而处在智慧之光中。这里还有一座宫殿,我们称之为智慧圣殿。不过,凡自认为很聪明的人都看不见它,更不用说自认为足够智慧的人,尤其认为凭自己而有智慧的人。原因在于,这些人缺乏对真智慧的热爱,这爱能使他们接受天堂之光。真正的智慧就是人凭天堂之光认识到:与他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就如同海洋中的一滴水,因而几乎为零。在这个乐园中的每个人凭理解力和视见发自内心承认他的智慧极其渺小,故能看到这座智慧圣殿。因为正是人心智中的内在之光,而非没有内在的外在之光使他看到这殿。”
由于我经常这样思想,很自然地先从知识、然后从理解力、最后从内在之光承认人的智慧极其贫乏,所以我蒙恩忽然看到这殿。其外观美妙绝伦:它高耸于地面之上,呈四方形,墙是水晶的,优雅的拱状殿顶是透明碧玉的,殿基是各样宝石的。升向它的台阶是抛光的大理石做的。台阶两侧有狮子及其幼狮的雕像。于是我询问可否进入,得到允许后,我拾级而上。当我进到里面时,只见如同基路伯的形像在殿顶下飞行,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我们行走的地板是香柏木的,整座殿,从透明的殿顶到墙体,都是照着接受光的形式建造的。
有位天使灵同我进来,我向他重述了之前从两位天使那里听来的有关爱与智慧、仁与信的谈话内容。然后,他说:“他们没提及第三个吗?”“什么第三个?”我问。“就是善用(the good of use),”他说。“没有善用,爱和智慧什么也不是,纯粹是抽象概念罢了。只有存在于用中,它们才变得真实。因为爱、智慧和用是不可分割的三样事物,否则,其中任何一个都什么也不是。离了智慧,爱什么也不是,它为了某个目的而在智慧中成形,又为了这个目的而在用中成形。所以,当爱藉着智慧付诸于用时,它就有了实际的存在,因为它在行为中得以实现。这三者很象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若不藉着原因而实现于结果,什么也不是。若取走三者中的任何一个,整体就会化为乌有,仿佛从来不曾存在过。
“仁、信和行为是一样的。无信之仁什么也不是,无仁之信亦如此;没有行为的仁与信同样如此;但它们在行为中就会成为某个事物;该事物的性质取决于行为中的用。情感、思维和表现是这样,意愿、理解力和行动也是这样。意愿脱离理解力,就像眼睛没了视觉功能;二者脱离行为,就像心智脱离身体。这一真理清楚可见于这圣殿,因为我们在此所享有的光会启发心智的内层。
“几何学也证明,除非是三维一体,否则就没有完整和完美的事物。因为线若不成为平面,就什么也不是,而平面若不成为立体,同样什么也不是。所以为了它们得以存在,一个必须扩展成另一个;它们共存于第三个。这个原理适用于一切受造物,它们终止于第三者。正因如此,数字三在圣言中表示完整和完全。既如此,我就纳闷有些人声称只认唯信,有些人只认唯仁,有些人则只认行为。而事实上,一个离了另一个什么也不是,二者一起却没有第三个,同样什么都不是。”
不过,这时,我提出一个问题:“人不可以有仁有信却不行出来吗?人不可以热衷于某事,也去思想它,却不做出来吗?”天使灵回答我说:“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理论上;这不会实实在在发生;他必须处于行动的努力和意愿中;意愿或努力本质上就是行动,因为它是行动的持续努力;当被导向一个目标而外显时,它就变成一个行动。因此,努力和意愿作为一种内在行动被一切智者接受,因为它被神接受,并且只要一有机会,就采取行动,它完全就象是外在行动。
146.“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表示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将从主的神性人身拥有天堂之爱的快乐。这从“得胜的”、“赐给吃”和“隐藏的吗哪”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的”是指那些在试探中得胜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就论述了这些人(参看AE 130节);“赐给吃”是指通过爱和仁被归给并结合(参看《属天的奥秘》,2187, 2343, 3168, 3513, 5643节),由于这话论及“隐藏的吗哪”,而“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所以吃吗哪在此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这快乐被主的神性人身归给那些以爱和信接受祂的人;“隐藏的吗哪”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就是吗哪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祂从天上赐下它们来给他们吃。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父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约翰福音6:31–58)
主明确教导,“吗哪”和“粮(或译为饼、食物、饭)”是指祂自己,因为祂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它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当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时,祂也教导了这一点。
当主设立圣餐时,祂同样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 路加福音22:19)
“吃这饼”是指通过爱与主结合,因为“吃”表示变成自己的并结合,如前所述;爱是属灵的结合。在路加福音,“在神国里吃饭”所表相同:
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路加福音14:15)
又:
叫你们在我国里,坐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神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表示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5, 6185, 6276, 6804, 6847节)。约翰福音:
不要为那必朽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约翰福音6:27)
“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它被称为“隐藏的吗哪”,是因为那些没有处于天堂之爱的人完全不知道那些通过爱与主结合的人所接受的天堂之爱的快乐;没有人能接受这快乐,除非他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快乐从神性人身发出。在旷野的以色列人因不知道这种快乐,所以称它为吗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将食物从天上如雨般降给你们。早晨, 营周围有一层露水。那层露水上升之后,看哪,旷野的面上有一样小圆物;他们看见,就说,这是吗哪吗(这是什么呢)?摩西对他们说,这就是耶和华给你们吃的食物。以色列家给它起名叫吗哪。(出埃及记16:3–36)
申命记:
耶和华将你所不认识、你的父也不认识的吗哪喂养你,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人活着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以色列人之所以不知道“吗哪”所表示的这快乐,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处于肉体的快乐,那些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完全不能知道天堂快乐的任何事。以色列人具有这种特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它被称为快乐,所指的是爱之快乐,因为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爱。
由于“吃隐藏的吗哪”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所以在诗篇,它被称为“天上的粮食”:
耶和华从上面吩咐天空,打开天上的门;使吗哪如雨般降在他们身上作食物,赐给他们天上的谷物。(诗篇78:23, 24)
又:
耶和华用天上的粮食使他们饱足。(诗篇105:40)
它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与露水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但在灵义上被称为“天上的粮”,是因为它经由天使天堂从主流下来。在这层意义上,所指的不是其它天堂,也不是其它粮,而是滋养人灵魂的粮。要在这层意义上来理解此处的“粮”(或译为食物、饼、饭),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祂就是天上降下来的吗哪或粮。(约翰福音6:31–58)
摩西五经:
祂用吗哪喂养他们,使祂可以教导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申命记8:3)
“耶和华口里所出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特指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 140, 284–290节)。
摩西五经也通过对应描述了这种快乐:
吗哪样子像芫荽的种子,白色,味道如同蜜饼。(出埃及记16:31)
民数记:
他们用吗哪作成烙饼;滋味好像油汁。(民数记11:7, 8)
吗哪的样子和味道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芫荽的种子,白色”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蜜”表示它的外在快乐;“油”表示这爱本身;它的“汁”,也就是滋味的来源,表示它的内在快乐;含有吗哪的“雨露”表示含有这快乐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种”表示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038, 3373, 10248, 10249节);“白”论及这真理(AC 3301, 3993, 4007, 5319节);“烙饼”表示天堂之爱的良善(AC 7978, 9992, 9993节);“油”表示这爱本身(AC 886, 3728, 9780, 9954, 10261, 10269节);因此,它的“汁”表示这爱的快乐,因为滋味由此而来,滋味是快乐和愉悦(AC 3502, 4791–4805节)。关于这些问题,详情可参看《属天的奥秘》对出埃及记第16章的解释。
“吃隐藏的吗哪”之所以表示天堂之爱的快乐,而事实上,“隐藏的吗哪”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因为无论你说主的神性人身,还是说神性之爱,都是一样的;事实上,主是神性之爱本身,从祂发出之物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两者都属于爱,也是在天堂的主。因此,吃祂是指与祂结合,这种结合通过来自祂的爱实现。从《天堂与地狱》(13–19, 116–125, 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 307节)的阐述和说明中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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