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7

387.记事三:

387.记事三:
当两位天使从我的视线消失后,我发现右边有座园子,里面有橄榄树、无花果树、月桂和棕榈树,照着各自的对应关系井然有序地种植。我往园中望去,只见到天使和精灵在树丛中边散步边交谈。这时,其中一位天使灵(在精灵界中为天堂做准备的精灵叫做天使灵)回头看见我,便出了园子向我走来,说:“你愿和我一同进入公园吗?你会看到、听到奇妙的事。”于是,我便和他同去,然后他对我说:“你看到的这些人(他们有很多人)都是渴慕真理的人,因而处在智慧之光中。这里还有一座宫殿,我们称之为智慧圣殿。不过,凡自认为很聪明的人都看不见它,更不用说自认为足够智慧的人,尤其认为凭自己而有智慧的人。原因在于,这些人缺乏对真智慧的热爱,这爱能使他们接受天堂之光。真正的智慧就是人凭天堂之光认识到:与他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就如同海洋中的一滴水,因而几乎为零。在这个乐园中的每个人凭理解力和视见发自内心承认他的智慧极其渺小,故能看到这座智慧圣殿。因为正是人心智中的内在之光,而非没有内在的外在之光使他看到这殿。”
由于我经常这样思想,很自然地先从知识、然后从理解力、最后从内在之光承认人的智慧极其贫乏,所以我蒙恩忽然看到这殿。其外观美妙绝伦:它高耸于地面之上,呈四方形,墙是水晶的,优雅的拱状殿顶是透明碧玉的,殿基是各样宝石的。升向它的台阶是抛光的大理石做的。台阶两侧有狮子及其幼狮的雕像。于是我询问可否进入,得到允许后,我拾级而上。当我进到里面时,只见如同基路伯的形像在殿顶下飞行,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我们行走的地板是香柏木的,整座殿,从透明的殿顶到墙体,都是照着接受光的形式建造的。
有位天使灵同我进来,我向他重述了之前从两位天使那里听来的有关爱与智慧、仁与信的谈话内容。然后,他说:“他们没提及第三个吗?”“什么第三个?”我问。“就是善用(the good of use),”他说。“没有善用,爱和智慧什么也不是,纯粹是抽象概念罢了。只有存在于用中,它们才变得真实。因为爱、智慧和用是不可分割的三样事物,否则,其中任何一个都什么也不是。离了智慧,爱什么也不是,它为了某个目的而在智慧中成形,又为了这个目的而在用中成形。所以,当爱藉着智慧付诸于用时,它就有了实际的存在,因为它在行为中得以实现。这三者很象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若不藉着原因而实现于结果,什么也不是。若取走三者中的任何一个,整体就会化为乌有,仿佛从来不曾存在过。
“仁、信和行为是一样的。无信之仁什么也不是,无仁之信亦如此;没有行为的仁与信同样如此;但它们在行为中就会成为某个事物;该事物的性质取决于行为中的用。情感、思维和表现是这样,意愿、理解力和行动也是这样。意愿脱离理解力,就像眼睛没了视觉功能;二者脱离行为,就像心智脱离身体。这一真理清楚可见于这圣殿,因为我们在此所享有的光会启发心智的内层。
“几何学也证明,除非是三维一体,否则就没有完整和完美的事物。因为线若不成为平面,就什么也不是,而平面若不成为立体,同样什么也不是。所以为了它们得以存在,一个必须扩展成另一个;它们共存于第三个。这个原理适用于一切受造物,它们终止于第三者。正因如此,数字三在圣言中表示完整和完全。既如此,我就纳闷有些人声称只认唯信,有些人只认唯仁,有些人则只认行为。而事实上,一个离了另一个什么也不是,二者一起却没有第三个,同样什么都不是。”
不过,这时,我提出一个问题:“人不可以有仁有信却不行出来吗?人不可以热衷于某事,也去思想它,却不做出来吗?”天使灵回答我说:“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理论上;这不会实实在在发生;他必须处于行动的努力和意愿中;意愿或努力本质上就是行动,因为它是行动的持续努力;当被导向一个目标而外显时,它就变成一个行动。因此,努力和意愿作为一种内在行动被一切智者接受,因为它被神接受,并且只要一有机会,就采取行动,它完全就象是外在行动。

诠释启示录 #1139

1139.“因为没有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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