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记事三:
当两位天使从我的视线消失后,我发现右边有座园子,里面有橄榄树、无花果树、月桂和棕榈树,照着各自的对应关系井然有序地种植。我往园中望去,只见到天使和精灵在树丛中边散步边交谈。这时,其中一位天使灵(在精灵界中为天堂做准备的精灵叫做天使灵)回头看见我,便出了园子向我走来,说:“你愿和我一同进入公园吗?你会看到、听到奇妙的事。”于是,我便和他同去,然后他对我说:“你看到的这些人(他们有很多人)都是渴慕真理的人,因而处在智慧之光中。这里还有一座宫殿,我们称之为智慧圣殿。不过,凡自认为很聪明的人都看不见它,更不用说自认为足够智慧的人,尤其认为凭自己而有智慧的人。原因在于,这些人缺乏对真智慧的热爱,这爱能使他们接受天堂之光。真正的智慧就是人凭天堂之光认识到:与他不知道的东西相比,他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就如同海洋中的一滴水,因而几乎为零。在这个乐园中的每个人凭理解力和视见发自内心承认他的智慧极其渺小,故能看到这座智慧圣殿。因为正是人心智中的内在之光,而非没有内在的外在之光使他看到这殿。”
由于我经常这样思想,很自然地先从知识、然后从理解力、最后从内在之光承认人的智慧极其贫乏,所以我蒙恩忽然看到这殿。其外观美妙绝伦:它高耸于地面之上,呈四方形,墙是水晶的,优雅的拱状殿顶是透明碧玉的,殿基是各样宝石的。升向它的台阶是抛光的大理石做的。台阶两侧有狮子及其幼狮的雕像。于是我询问可否进入,得到允许后,我拾级而上。当我进到里面时,只见如同基路伯的形像在殿顶下飞行,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我们行走的地板是香柏木的,整座殿,从透明的殿顶到墙体,都是照着接受光的形式建造的。
有位天使灵同我进来,我向他重述了之前从两位天使那里听来的有关爱与智慧、仁与信的谈话内容。然后,他说:“他们没提及第三个吗?”“什么第三个?”我问。“就是善用(the good of use),”他说。“没有善用,爱和智慧什么也不是,纯粹是抽象概念罢了。只有存在于用中,它们才变得真实。因为爱、智慧和用是不可分割的三样事物,否则,其中任何一个都什么也不是。离了智慧,爱什么也不是,它为了某个目的而在智慧中成形,又为了这个目的而在用中成形。所以,当爱藉着智慧付诸于用时,它就有了实际的存在,因为它在行为中得以实现。这三者很象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若不藉着原因而实现于结果,什么也不是。若取走三者中的任何一个,整体就会化为乌有,仿佛从来不曾存在过。
“仁、信和行为是一样的。无信之仁什么也不是,无仁之信亦如此;没有行为的仁与信同样如此;但它们在行为中就会成为某个事物;该事物的性质取决于行为中的用。情感、思维和表现是这样,意愿、理解力和行动也是这样。意愿脱离理解力,就像眼睛没了视觉功能;二者脱离行为,就像心智脱离身体。这一真理清楚可见于这圣殿,因为我们在此所享有的光会启发心智的内层。
“几何学也证明,除非是三维一体,否则就没有完整和完美的事物。因为线若不成为平面,就什么也不是,而平面若不成为立体,同样什么也不是。所以为了它们得以存在,一个必须扩展成另一个;它们共存于第三个。这个原理适用于一切受造物,它们终止于第三者。正因如此,数字三在圣言中表示完整和完全。既如此,我就纳闷有些人声称只认唯信,有些人只认唯仁,有些人则只认行为。而事实上,一个离了另一个什么也不是,二者一起却没有第三个,同样什么都不是。”
不过,这时,我提出一个问题:“人不可以有仁有信却不行出来吗?人不可以热衷于某事,也去思想它,却不做出来吗?”天使灵回答我说:“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理论上;这不会实实在在发生;他必须处于行动的努力和意愿中;意愿或努力本质上就是行动,因为它是行动的持续努力;当被导向一个目标而外显时,它就变成一个行动。因此,努力和意愿作为一种内在行动被一切智者接受,因为它被神接受,并且只要一有机会,就采取行动,它完全就象是外在行动。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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