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记事二:
一天清晨,我一醒来就看见两位天使从天上下来,一位来自南方,一位来自东方。他们都驾着马车,拉车的马儿是白色的。南方天堂天使所驾的马车银光闪闪,而东方天堂天使所驾的马车则金光灿灿;他们手持的缰绳仿佛闪烁着黎明的火焰色光芒。这是我从远处所看到的两位天使的形像,但等到他们靠近时,就不是这样了,而是天使的形像,也就是人的形像。来自东方天堂的这一位身穿闪亮的紫袍,而来自南方天堂的这一位则身穿蓝袍。当抵达天堂下面的低地时,他们跑向对方,仿佛奋勇争先,然后彼此拥抱亲吻。我听说他们在世时是挚友,不过如今一个在东方天堂,一个在南方天堂。那些通过主而有爱之人住在东方天堂,而那些通过主而有智慧之人则住在南方天堂。他们先谈了会儿各自天堂的辉煌,然后转向这个话题:就其本质而言,天堂是爱还是智慧。他们很快达成共识:二者相互依存。于是,他们讨论哪一个是对方的起源。
来自智慧天堂来的天使问另一位:“什么是爱?”对方回答说:“由显为太阳的主所产生的爱是赋予天使和人类生命的热,因此是他们生命的存在;爱的衍生物被称作情感,由此产生感知,因而思维;由此可知,智慧就其起源而言,就是爱,因此,思维就其起源而言,是属于那爱的情感;按照它们的正确顺序深入思考这些衍生物,不难发现,思维无非是情感所取的形式;这一事实为不人知的原因在于,思维处在光中,而情感处在热中,因此人们会反思思维,却不会反思情感。思维无非是人的爱之情感所取的形式,这一点可从言语清楚看出来,因为言语无非是声音的一种形式;这种相似之处还在于,声音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所以,情感发出声音,思维将其清晰表达为话语。若我们说:‘把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言语还剩下什么呢?同样,把情感从思维那里拿走,思维还剩下什么呢?’这一点也会变得明显。由此清楚可知,爱是智慧的全部,因此天堂的本质是爱,它们的形成是智慧;或也可说,天堂是圣爱的产物,它们通过藉着圣智的圣爱形成。因此,如我先前所说,这二者相互依存。”
就在这时,与我同在的一个新灵听到这些话后,就问仁与信的情形是否也如此,因为仁属于情感,信属于思维。“是的,完全一样,”这位天使答道,“信无非是仁的形式,就象言语是声音的形式一样。信也由仁形成,如同言语由声音形成。在天堂,我们知道是如何形成的,但我没时间在此解释。”天使又补充说:“我所说的信是指属灵之信,其中的生命和灵经由仁唯独来自主,因为仁是属灵的,信正是经由仁才变得属灵。所以,无仁之信是纯属世之信,这样的信是死的,因为它与纯属世的情感相结合,而属世的情感无非是欲望。”
两位天使以属灵的方式谈论了这个话题,属灵的语言包含成千上万种属世语言所无法表达的事物,奇妙的是,这些事物甚至无法属世的思维观念。谈完这些话题后,两位天使离开了;当他们离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天堂时,有星星显现在他们头部的周围;当他们离开我一段距离后,我又和先前一样,看见他们在马车里。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 373, 381, 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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