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记事二:
一天清晨,我一醒来就看见两位天使从天上下来,一位来自南方,一位来自东方。他们都驾着马车,拉车的马儿是白色的。南方天堂天使所驾的马车银光闪闪,而东方天堂天使所驾的马车则金光灿灿;他们手持的缰绳仿佛闪烁着黎明的火焰色光芒。这是我从远处所看到的两位天使的形像,但等到他们靠近时,就不是这样了,而是天使的形像,也就是人的形像。来自东方天堂的这一位身穿闪亮的紫袍,而来自南方天堂的这一位则身穿蓝袍。当抵达天堂下面的低地时,他们跑向对方,仿佛奋勇争先,然后彼此拥抱亲吻。我听说他们在世时是挚友,不过如今一个在东方天堂,一个在南方天堂。那些通过主而有爱之人住在东方天堂,而那些通过主而有智慧之人则住在南方天堂。他们先谈了会儿各自天堂的辉煌,然后转向这个话题:就其本质而言,天堂是爱还是智慧。他们很快达成共识:二者相互依存。于是,他们讨论哪一个是对方的起源。
来自智慧天堂来的天使问另一位:“什么是爱?”对方回答说:“由显为太阳的主所产生的爱是赋予天使和人类生命的热,因此是他们生命的存在;爱的衍生物被称作情感,由此产生感知,因而思维;由此可知,智慧就其起源而言,就是爱,因此,思维就其起源而言,是属于那爱的情感;按照它们的正确顺序深入思考这些衍生物,不难发现,思维无非是情感所取的形式;这一事实为不人知的原因在于,思维处在光中,而情感处在热中,因此人们会反思思维,却不会反思情感。思维无非是人的爱之情感所取的形式,这一点可从言语清楚看出来,因为言语无非是声音的一种形式;这种相似之处还在于,声音对应于情感,言语对应于思维;所以,情感发出声音,思维将其清晰表达为话语。若我们说:‘把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言语还剩下什么呢?同样,把情感从思维那里拿走,思维还剩下什么呢?’这一点也会变得明显。由此清楚可知,爱是智慧的全部,因此天堂的本质是爱,它们的形成是智慧;或也可说,天堂是圣爱的产物,它们通过藉着圣智的圣爱形成。因此,如我先前所说,这二者相互依存。”
就在这时,与我同在的一个新灵听到这些话后,就问仁与信的情形是否也如此,因为仁属于情感,信属于思维。“是的,完全一样,”这位天使答道,“信无非是仁的形式,就象言语是声音的形式一样。信也由仁形成,如同言语由声音形成。在天堂,我们知道是如何形成的,但我没时间在此解释。”天使又补充说:“我所说的信是指属灵之信,其中的生命和灵经由仁唯独来自主,因为仁是属灵的,信正是经由仁才变得属灵。所以,无仁之信是纯属世之信,这样的信是死的,因为它与纯属世的情感相结合,而属世的情感无非是欲望。”
两位天使以属灵的方式谈论了这个话题,属灵的语言包含成千上万种属世语言所无法表达的事物,奇妙的是,这些事物甚至无法属世的思维观念。谈完这些话题后,两位天使离开了;当他们离开,各自回到自己的天堂时,有星星显现在他们头部的周围;当他们离开我一段距离后,我又和先前一样,看见他们在马车里。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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