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5

385.对此,我补充

38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有位天使曾对我说:“你想清楚了解什么是信与仁,什么是与仁分离之信、与仁结合之信吗?我会给你一个形像的说明。”“有请!”我回答。他说:“把仁和信想象成光和热,你就会清楚明白。信就其本质而言,是属于智慧的真理;仁就其本质而言,是属于爱的情感。在天堂,智之真是光,爱之情是热。天使所享有的光和热本质上并非别的东西。由此你还能清楚明白,何为与仁分离之信,何为与仁结合之信。与仁分离之信就像冬天的光,与仁结合之信则像春天的光。冬天的光因与热分离,故与寒冷结合。这光使树叶调零、草木枯萎、大地坚硬、诸水结冰。但春天的光因与热结合,使树木枝繁叶茂、开花结果;并打开和松软大地,以便它长出青草、草本、鲜花;它还融化坚冰,使之成为泉水的源头。
“这恰似信与仁的情形。与仁分离之信使万物枯亡,而与仁结合之信则使万物复活。在我们的世界,就是灵界,这一生一死能活生生地被看到。因为在这里,信就是光,仁就是热。哪里有信与仁的结合,哪里就有乐园、花园、灌木丛,结合得越紧密,它们就越漂亮。而哪里有信与仁的分离,哪里就寸草不生,仅有的绿色还是荆棘蒺藜带来的。”不远处站着几位牧师,天使称他们为唯信称义和成圣的信奉者,还称他们为神秘贩子(mystery-mongers)。我们将这些话告诉他们,还给予充分证明,以使他们看到真理。但当我们问他们是不是这样时,他们却转身离开,说:“我们没听见。”于是我们提高嗓门向他们喊着说:“那请再听一次!”可他们却捂住耳朵叫嚷:“我们不想听!”
闻听此言,我便与这位天使谈到了“唯信”,并说我蒙恩得以通过亲身经历知道这种信就象冬天的光。我告诉他,数年来,具有各种信念的精灵从我面前经过,每当那些将信从仁分离之人靠近我时,这种寒气就从脚生起,逐渐侵袭到腰,最后直逼胸膛,我只感觉体内的整个生命之火即将熄灭,别的几乎什么也不知道了。若不是主赶走那些精灵,使我恢复自由,这种事真就发生了。令我震惊的是,正如这些精灵自己所承认的,他们一点也不觉得冷。所以,我将他们比作冰下之鱼,因为它们也不觉得冷,其生命和本性原本就如此寒冷。然后,我发现这寒冷是从他们信的昏昧之光散发出来的,很像隆冬日落之后从沼泽和硫磺地发出的寒冷。旅行者们经常会看到这种昏昧、寒冷之光。这类精灵还好比从北极之地断裂的冰山,在海上到处飘流。关于这些冰山,我曾听说,一靠近它们,全体船员都会冻得瑟瑟发抖。因此,具有与仁分离之信的精灵若成群结队,就好比这些冰山,若愿意,你也可以这样称呼他们。从圣言清楚可知,无仁之信是死的;不过,我会说说它为何会死。它死于寒冷,是这寒冷杀死了信,就像严冬里的小鸟被冻死那样。它先是失去视觉,同时失去飞行的能力,最后停止呼吸,从树枝上径直掉下来,被雪埋葬。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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