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2)在基督教界,所有弃绝主和圣言的人都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的一切可推知,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唯一真实的信仰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信仰若不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不是属灵的信仰,而是属世的信仰;纯属世的信仰本身没有信仰的本质在里面。此外,信仰来自圣言,不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因此主自己就是圣言。故主说:
祂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2)
由此可知,那些弃绝圣言的人也弃绝了主,因为圣言和主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再者,那些弃绝圣言或主的人也弃绝了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此外,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引入天堂;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就在受诅咒或被定罪的人当中,这些人没有信仰。那些弃绝主和圣言的人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因为他们的道德生活和理性心智都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纯属世的道德和理性本身是死的;因此,他们就像死人一样没有信仰。一个纯属世,并且在信仰方面死了的人,的确可以谈论和教导信仰、仁爱和神,但不是出于信仰、仁爱和神来谈论和教导的。唯有那些相信主的人才拥有信仰,其他人都没有信仰,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祂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因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将没有信仰,因因为没有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祂说:
那时有荒凉的可憎,以及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 21, 29)
启示录:
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族,他们的人数如海沙。(启示录20:7, 8)
主因预见了这一切,所以又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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