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⑵在基督教界,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这一点作为结论可从前面所述推知。因为前面已说明,独一正信是信主,并出自主,不信祂、也不是来自祂的信并非属灵之信,而是属世之信;纯属世之信本身并不包含信的本质。此外,信只来自圣言,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主自己在圣言中;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就是圣言(Word,又译为“道”)(约翰福音1:1,2)。由此可知,人若弃绝圣言,就是弃绝主,因为祂们合而为一。由此还可知,弃绝任一个,也是弃绝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而且,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通往天堂的道路。在天堂之外的人在被诅咒之列,他们根本没有信。
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原因在于,这种人没有属灵的生活,只有属世的道德生活,没有属灵、只有属世的理性心智;道德和理性若完全属世,本质上是死的。因为是死的,所以这些人不可能有信。人若全然属世,在关于信方面是死的,固然能谈论并教导有关信、仁和神之事,但并非受信、仁或神的驱使。唯有信主之人才拥有信,其他人则没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耶稣说,等到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审查世人的罪,因为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里。(约翰福音8:24)
为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凡制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末了,将没有信,因为不再信主为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就是祂所说“那行毁坏可憎者”到来之际,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21,29)。启示录中也说到,撒旦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他们的人数多如海沙(启示录20:7,8)。主已预见这一切,故祂还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的吗?(路加福音18:8)
232.“巴不得你或冷或热”表示倒不如没有信,或只有仁。这从“巴不得你或冷”和“或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巴不得你或冷”是指倒不如没有信,如下文所述;“或热”是指只有仁。我们将在适当地方解释何谓唯仁;首先在此说明什么叫没有信。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人的确没有信,唯信不是属灵之信,或教会的信;然而,他们拥有一种属世之信,这种信可称为一种说服性的信。因为他们相信圣言是神性,相信永生、赦罪和其它许多事;但对那些没有仁的人来说,这种信是一种说服性的信;说服性的信就本身而言,与对在世上从其他人那里听来并相信的未知之事的信没什么不同,尽管他们看不见,也不理解这些未知的事,只因为它们是由某个被认为值得信赖的人说的。因此,这不是他们自己的信,只是别人在他们自己里面的信;这种信与一个生来瞎眼,触觉迟钝的人对世上的色彩和视觉对象的信没什么两样,而且这样一个人对这些事物持有一种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奇怪观念。这种信被称为历史的信,根本不是属灵的信,不是教会的信所应该是的样子。属灵的信,或教会的信完全来自仁,以至于本质上就是仁;此外,对那些处于仁的人来说,被相信的属灵事物出现在光中。我从经历中声明这一点;因为凡在世上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在来世都会看见他所相信的真理,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什么也看不见。
尽管如此,纯历史的信仍通过对神、天堂和永生的思考,但仅通过模糊的思考,而不是通过仁爱的情感(因为它没有这种情感)而与天堂有某种程度的结合。因此,这些人通过他们所拥有的情感,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而与地狱结合。由此可见,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为他们用眼睛注视天堂,用心注视地狱。如此行就是亵渎,亵渎者在来世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亵渎就是相信神,圣言,永生和圣言的字义所教导的许多事,却仍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巴不得你或冷或热”;因为冷,也就是没有信的人不会亵渎;热,也就是只有仁的人也不会亵渎。至于什么是亵渎,它的性质是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9, 172节);什么是说服性的信,它的性质是什么(NJHD 116–119节);以及没有仁,就没有属灵之信(《最后的审判》,33–39节)。现在我简要说明什么叫唯仁。仁本质上是属灵情感,但唯仁是属世情感,不是属灵的;因为仁本身作为属灵情感,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形成的;它在何等程度上通过这些真理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是属灵的。但唯仁作为属世情感,不是通过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形成的,而是通过听讲述,却没有留意和学习真理而存在于人身上;因此,唯仁没有信,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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