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2)在基督教界,所有弃绝主和圣言的人都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的一切可推知,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唯一真实的信仰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信仰若不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不是属灵的信仰,而是属世的信仰;纯属世的信仰本身没有信仰的本质在里面。此外,信仰来自圣言,不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因此主自己就是圣言。故主说:
祂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2)
由此可知,那些弃绝圣言的人也弃绝了主,因为圣言和主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再者,那些弃绝圣言或主的人也弃绝了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此外,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引入天堂;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就在受诅咒或被定罪的人当中,这些人没有信仰。那些弃绝主和圣言的人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因为他们的道德生活和理性心智都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纯属世的道德和理性本身是死的;因此,他们就像死人一样没有信仰。一个纯属世,并且在信仰方面死了的人,的确可以谈论和教导信仰、仁爱和神,但不是出于信仰、仁爱和神来谈论和教导的。唯有那些相信主的人才拥有信仰,其他人都没有信仰,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祂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因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将没有信仰,因因为没有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祂说:
那时有荒凉的可憎,以及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 21, 29)
启示录:
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族,他们的人数如海沙。(启示录20:7, 8)
主因预见了这一切,所以又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17.多年的日常经历让我可以作证:人的灵从身体释放出来之后,就是一个人,拥有一个相似的形式,因为我曾成千上万次地看见、听见灵人,并与他们交谈;甚至曾与他们谈论这个主题:世人不相信他们的存在,相信的人则被学者视为简单。让灵人心痛的是,这种无知仍在世上,尤其在教会盛行。他们说,这种信念尤其源于基于肉体感觉思想灵魂的学者。在此基础上,他们对灵魂没有别的概念,只是认为它无非是思维;当脱离了它在其中并从其存在的任何主体时,在他们看来,它就像由纯粹的以太构成的某种挥发性物质,当肉体死亡时,必然会蒸发掉。但因教会基于圣言相信灵魂不朽,所以这些思想者不得不将某种生命功能,就像属于思维的那种,归于灵魂;然而,在它再度与身体结合之前,他们否认它是一个人的感觉能力。
关于最后审判到来时的复活的教义,以及那时灵魂与身体结合的信仰,就建立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因为从对灵魂的这种假设,加上教会对人之永生的信仰,只能得出这个结论。这就是为何当有人从教义和假设一起来思想灵魂时,他根本不明白灵魂是一个灵,一个灵拥有一个人的形式。另一个原因是,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何谓属灵的,更不知道属灵之人,如所有灵人和天使,都拥有人的形式。
这就是为何几乎所有来自世界的人都大为惊讶地发现他们仍活着,和以前一样为人,没有任何区别。平复了对自己状态的惊讶之后,他们又惊讶教会对人死后的这种状态一无所知;而事实上,所有曾活在世上的人都在来世,作为人活着。他们还想知道为何这一切不通过异象向世人显明,于是从天上被告知,这种事是能做到的,主若乐意,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但那些确信反对它的虚假之人仍不会相信,即便他们亲自看见。他们还被告知,将天上来的东西清楚展示给那些陷入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人是很危险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是相信,然后否认,从而亵渎真正的真理本身;相信,然后否认,就是亵渎;亵渎者会被投入最低层、最糟糕的地狱。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种危险: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又转回去,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那些陷入对世俗和肉体事物的爱之人的这种不信由这些话来表示:
亚伯拉罕对阴间里的财主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说,先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人从死人中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对他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相信。(路加福音16: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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