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2)在基督教界,所有弃绝主和圣言的人都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的一切可推知,因为前面已经说明,唯一真实的信仰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信仰若不是对主并来自主的信仰,不是属灵的信仰,而是属世的信仰;纯属世的信仰本身没有信仰的本质在里面。此外,信仰来自圣言,不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因此主自己就是圣言。故主说:
祂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 2)
由此可知,那些弃绝圣言的人也弃绝了主,因为圣言和主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再者,那些弃绝圣言或主的人也弃绝了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此外,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引入天堂;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就在受诅咒或被定罪的人当中,这些人没有信仰。那些弃绝主和圣言的人没有信仰,尽管他们生活道德,甚至理性地说话、教导和写作,即便他们的主题是信仰,因为他们的道德生活和理性心智都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纯属世的道德和理性本身是死的;因此,他们就像死人一样没有信仰。一个纯属世,并且在信仰方面死了的人,的确可以谈论和教导信仰、仁爱和神,但不是出于信仰、仁爱和神来谈论和教导的。唯有那些相信主的人才拥有信仰,其他人都没有信仰,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耶稣说,当保惠师,真理的灵来了,祂要为罪、为义,为审判,指证世人;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祂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因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就在路中灭亡。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 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在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期,将没有信仰,因因为没有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仰。祂说:
那时有荒凉的可憎,以及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 21, 29)
启示录:
撒但必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族,他们的人数如海沙。(启示录20:7, 8)
主因预见了这一切,所以又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吗?(路加福音18:8)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在其最外层或终端中的圣言的能力。在士师记,我们读到,参孙自出母亲的子宫就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此外,“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或离俗归圣的身份(中文圣经译为拿细耳人的愿)”是指头发。参孙亲自清楚表明,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亲的子宫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拿细耳人的身份被设立,这个身份是指头发,又为何参孙的力量在他的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在圣言中,“头”表示什么。“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性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来自最外在或最后事物,或终端中的神性真理的聪明。由于“头发”的这种含义,经上才为拿细耳人制定了一条律法:
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人的身份。(民数记6:1-21)
因此,还有一条律法: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愤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头发因来自对应关系的这种含义而如此神圣,所以人子,即圣言方面的主,甚至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是如此(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所以在灵界,那些蔑视圣言的人成了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尊崇圣言,视其为神圣的人看起来头发秀丽。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
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因为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列王纪下2:23, 24)
事实上,“以利沙”代表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在最外层或终端中的真理的能力。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就在它的字义中,因为在字义中,圣言在它的完全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在字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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