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1)恶人没有信仰,因为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邪恶属于地狱,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信仰属于天堂,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天堂。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是他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上来的,都是邪恶和虚假,凡从天堂下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时处于属灵的平衡,所以他能出于自由选择和采用这一个或那一个,并把它变成自己的,或融入自己。他若选择邪恶和虚假,就与地狱结合;他若选择良善和真理,就与天堂结合。由此清楚可知,不仅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而且这两者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主体中,也就说,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因为如果它们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那么这个人就被拉向不同的方向,就好像两根绳子绑在他身上,一根绳子把他向上拉,另一根绳子把他向下拉;结果,他一直悬在半空。或者,他就像一只黑鸟一样飞行,时而向上,时而向下;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拜魔鬼;谁都会看出,这是亵渎。主在马太福音(6:24)中教导说,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而是会恨这个、爱那个。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没有信仰,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邪恶就像火(地狱之火只不过是对邪恶的爱),烧毁信仰就像烧毁残茬一样,使信仰和属于信仰的一切都化为灰烬。邪恶住在黑暗中,信仰住在光明中;邪恶通过虚假熄灭信仰,就像黑暗熄灭光明一样。邪恶像墨一样黑,信仰像雪一样白,像水一样清;邪恶抹黑信仰,就像墨染黑雪或水一样。此外,邪恶不能与信之真理结合在一起,就像恶臭的东西不能与香甜的东西混合,或尿液不能与美味的葡萄酒混合一样。这两者不能共存,就像讨厌恶心的尸体不能与活人躺在一张床上一样;它们不能住在一起,就像狼不能住进羊圈,老鹰不能住在鸽子窝里,狐狸不能住在鸡舍里一样。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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