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83

383.(1)恶人没

383.(1)恶人没有信仰,因为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邪恶属于地狱,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信仰属于天堂,因为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天堂。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这是他的自由选择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上来的,都是邪恶和虚假,凡从天堂下来的,都是良善和真理。由于人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时处于属灵的平衡,所以他能出于自由选择和采用这一个或那一个,并把它变成自己的,或融入自己。他若选择邪恶和虚假,就与地狱结合;他若选择良善和真理,就与天堂结合。由此清楚可知,不仅邪恶属于地狱,信仰属于天堂,而且这两者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主体中,也就说,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因为如果它们同时存在于一个人里面,那么这个人就被拉向不同的方向,就好像两根绳子绑在他身上,一根绳子把他向上拉,另一根绳子把他向下拉;结果,他一直悬在半空。或者,他就像一只黑鸟一样飞行,时而向上,时而向下;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拜魔鬼;谁都会看出,这是亵渎。主在马太福音(6:24)中教导说,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而是会恨这个、爱那个。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没有信仰,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例如:邪恶就像火(地狱之火只不过是对邪恶的爱),烧毁信仰就像烧毁残茬一样,使信仰和属于信仰的一切都化为灰烬。邪恶住在黑暗中,信仰住在光明中;邪恶通过虚假熄灭信仰,就像黑暗熄灭光明一样。邪恶像墨一样黑,信仰像雪一样白,像水一样清;邪恶抹黑信仰,就像墨染黑雪或水一样。此外,邪恶不能与信之真理结合在一起,就像恶臭的东西不能与香甜的东西混合,或尿液不能与美味的葡萄酒混合一样。这两者不能共存,就像讨厌恶心的尸体不能与活人躺在一张床上一样;它们不能住在一起,就像狼不能住进羊圈,老鹰不能住在鸽子窝里,狐狸不能住在鸡舍里一样。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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