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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